信达新能源: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5-08-01
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
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8 月 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14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 公告依据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注册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84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5 年 6 月 25 日至 2015 年 7 月 29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 年 7 月 31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39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86,342,869.31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 354,644.33 民币元) 有效认购份额 286,342,869.31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354,644.33 合计 286,697,513.64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位:份) -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594,945.98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位:份) 认购本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21%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是 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 2015 年 7 月 31 日 确认的日期 注:1、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情况: 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594,945.98 负责人 基金经理 -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 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scind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8)查询交易确 认情况。 (2)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 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办理申购、 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予以披露。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