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关于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2015-07-14
关于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
2015 年 6 月 25 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15 年 7 月 15 日。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达澳银新能源
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现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 2015 年 7 月
29 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 2015 年 7 月 29 日,自 2015 年 7
月 30 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5 年 6
月 19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上的《信达澳
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达澳银新能源产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scind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8 咨询相关情况。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