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11-28
国联新经济混合C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署的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光大证券自2016年11月28 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2016年11月2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光大证券办理中 融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经济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的开户、 申购、赎回等业务。中融融信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 融强国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融现金增利 货币市场基金的开户等业务。 自2016年11月2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光大证券办理中 融货币市场基金、中融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中融融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机遇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融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稳 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融安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融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 融融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融裕双利债券A(基 金代码:002785)和中融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 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转换 等业务。 二、费率优惠及期限 自2016年11月28日起,投资者通过光大证券非现场方 式申购(含定投)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具 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光大证券规定为准。优惠 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基金费率请详 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 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光大证券销售的基 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 金上述优惠活动。 基金产品费率优惠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光大证 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的 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 的最新业务公告。 2. 投资者通过光大证券办理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 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 3.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 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免长途话费),(010) 85003210 网址:www.zrfunds.com.cn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 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 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