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定投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6-13
国联新经济混合A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定投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服务,经中融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陆金所资管”)协商一致,自 2016 年 6 月 14 日 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陆金所资管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简称“定投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 2016 年 6 月 14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陆金所资管办理 中融货币市场基金、中融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中融融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机遇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融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 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融安二号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和中融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定投业务。 投资者在陆金所资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 ,每期 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 二、费率优惠 自 2016 年 6 月 14 日起,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参与陆金 所资管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基金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 惠活动期限以陆金所资管活动公告为准。优惠前申购费率为 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 原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 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基金产品费率优惠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陆金所 资管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业务开始或结束办理的具体时间及具体程序以陆金 所资管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陆金所资 管的有关公告。 2、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陆金所资管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 金产品开通定投业务之日起,可同时在陆金所资管开通定投 业务,具体业务开办时间和规则请以陆金所资管公示为准,本 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四、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2、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免长途话费),(010) 85003210 网站:www.zrfunds.com.cn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 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 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