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指数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5-05-24
景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通信150ETF联接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指数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因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两只ETF基金的指数使用费公告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公司旗下涉及相应联接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关于标的ETF基金指数使用费的相关内容进行同步修订。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1 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景顺长城中证500ETF联接 001455 金联接基金 2 景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通信150交易型开放式指 景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通信 001361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150ETF联接 二、其他事项 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5年5月24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igwf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tps://www.igwf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4日 1、《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七部分 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金合同当事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及权利义务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成立时间:1983年10月31日 成立时间:1983年10月31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 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中国 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中国 银行体制的请示报告》(国发 银行体制的请示报告》(国发[1979]72 [1979]72号)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 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 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 元整 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 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第 十五部分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费用与税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订的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 …… 许可使用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 ……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 可使用费 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 署的指数使用协议中,约定的指数许 可使用费仅针对目标ETF收取,对于 本基金不单独收取指数许可使用费。 如与指数编制方的指数使用协议约 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方式等发生变 更,按照变更后的费率、支付方式执 行,此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 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 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 中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 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 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 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 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4、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标的指数许 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 可使用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从 的项目。 基金财产中列支; 5、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2、《景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通信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十五部分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费用与税 … … 收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 …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 可使用费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 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 可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从基金 财产中支付。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基金达到 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比例之日止, 就本基金收取指数许可使用费。该指 数许可使用费按本基金当日持有的 股票资产总市值的万分之二(2个基 点)的年费率计提,每日计算,逐日 累计。本基金达到基金合同所规定的 投资比例之日起,不再对本基金收取 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为每季 度支付一次,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前 十(10)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 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如与指数编制方的指数使用协议约 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方式等发生变 更,按照变更后的费率、支付方式执 行,此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 -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5-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 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 中支付。 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 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 … 4、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标的指数许 可使用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从 基金财产中列支; 基金合同摘要、托管协议(如涉及)、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如涉及)等相 应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