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微众银行为销售机构、参加微众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01-1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微众银行为销售
机构、参加微众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微众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20 年 1 月 15 日起,本公司增
加微众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
财需求,经本公司与微众银行协商一致,自 2020 年 1 月 15 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
金参加微众银行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微众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
办理方式以微众银行的规定为准。
编 基金 申购赎 定期定 是否参加
基金名称 转换业务
号 代码 回业务 额投资 费率优惠
1 000147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基金 A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参加
2 000205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基金 A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参加
易方达沪深 300 医药卫生交易型开
3 001344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参加
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 A
4 001513 易方达信息产业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参加
易方达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
5 006704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参加
开放式指数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A
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型基金
6 007360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参加
(QDII)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
易方达中证 8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7 007856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参加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A
8 118001 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 开通 开通 不开通 参加
二、关于本公司在微众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本公司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微众银行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1.关于本公司在微众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微众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
额为 1 元。微众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
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微
众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微众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
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 工作日(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型基金(QDII)A 类人民币基
金份额、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为 T+2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型基金(QDII)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易
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为 T+3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
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微众银行的有关规定。
2.关于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微众银行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自 2020 年 1 月 15 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微众银行相
关公告为准。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微众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基金
申购费率 1 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1;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
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
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微众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
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等法律文
件。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
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通过微众银行办理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2.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
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微众银行依据法律法规
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
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微众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3.微众银行暂不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微众银行今后如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微众银行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或垂询微众银行。
4.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微众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1819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7 栋 A 座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户服务电话:95384
网址:http://www.webank.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
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
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