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放转换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2020-08-06
南方利鑫混合A
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基金份额开放转换和定投业务的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8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利鑫 基金主代码 00133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5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 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年8月10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年8月10日 定投起始日 2020年8月10日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南方利鑫A 南方利鑫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代码 001334 001503 该基金份额类别是否开放 是 是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已开放转换和定投业务,本基金C类份额将自2020年8月10日 起开放转换和定投业务。 2转换业务 2.1转换费率 一、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4、下面以投资人进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与南方价值A、南方现金A之间的转换为例进行说明(其中1年为365日,1月为30日): 转换金额(M) 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南方利鑫C M<100万 1.8% 份额持有时间(N): 转 100万≤M<500万 1.2% N<7日:1.5%; 南方价值A 500万≤M<1000万 0.6% 7日≤N<30日:0.5%; M≥1000万 每笔1000元 N≥30日:0 南方价值A N<7日:1.5%; 转 —— 0 7日≤N<1年:0.5%; 南方利鑫C 1年≤N<2年:0.3%; N≥2年:0 南方利鑫C N<7日:1.5%; 转 —— 0 7日≤N<30日:0.5%; 南方现金A N≥30日:0 南方现金A 转 —— 0 0 南方利鑫C 二、南方利鑫A与南方利鑫C之间的转换只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不收取赎回费用: 转换金额(M) 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南方利鑫C M<100万 1.5% 转 100万≤M<500万 0.9% 0 南方利鑫A 500万≤M<1000万 0.3% M≥1000万 每笔1000元 南方利鑫A 转 —— 0 0 南方利鑫C 三、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1: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万份南方利鑫C,持有满一年后转为南方价值A,假设转换当日南方利鑫C基金份额净值为1.1680元,转入基金南方价值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8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1.8%,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1680=11,68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0.00元 补差费=(11,680.00-0.00)/(1+1.8%)×1.8%=206.52元 转换费用=0.00+206.52=206.52元 转入金额=11,680.00-206.52=11,473.48元 转入份额=11,473.48/1.285=8,928.77份 举例2: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南方利鑫C基金份额1万份,持有超过3个月后转为南方利鑫A,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南方利鑫C基金份额净值为1.1680元,转入基金南方利鑫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690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1.5%,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1680=11,68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0.00元 补差费=11,680.00/(1+1.5%)×1.5%=172.61元 转换费用=172.61+0=172.61元 转入金额=11,680.00-172.61=11,507.39元 转入份额=11,507.39/1.1690=9,843.78份2.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2、投资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基金; 3、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人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4、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5、上述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上述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7、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算起; 8、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9、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 10、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11、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安排为准。 3定投业务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各销售机构为准。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本基金定投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放转换和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