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鹏华弘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事项的公告
2024-03-16
鹏华弘信混合A
关于调整鹏华弘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费率 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弘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弘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申购费率及销售服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鹏华弘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鹏华弘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1、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1.00%调低至0.40%,托管费年费率由0.15%调低至0.10%。 2、调整申购费率 (1)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调整如下: 原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 1.5% 0.6% 100万≤M<500万 1.0% 0.3% 500万≤M<1000万 0.3% 0.06% M≥1000万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调整后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 0.40% 0.16% 100万≤M<500万 0.20% 0.06% M≥500万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2)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调整如下: 原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 1.5% 0.6% 100万≤M<500万 1.0% 0.3% 500万≤M<1000万 0.3% 0.06% M≥1000万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调整后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调整销售服务费率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由0.50%调低至0.30%。 二、《鹏华弘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章节 原版本 修订后版本 内容 内容 第二部 44、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 44、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 分 释 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 服务费、申购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 义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类别。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并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 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 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的基金份额, 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 称为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 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 份额净值 第三部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分 基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申购费及赎 金的基 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 回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本情况 分为不同的类别。 为不同的类别。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并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 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为C类基金份额。 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的基金份额, …… 称为C类基金份额。 …… 第六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分 基 其用途 途 金份额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的申购 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 与赎回 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 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 募说明书中列示;本基金C类基金份 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 额不收取申购费。申购的有效份额为 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产承担。 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 4、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 入基金财产。 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 第十五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部分 准和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基金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用与税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收 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 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E×0.40%÷当年天数 ……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资产净值的 0.15%的年费率计 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 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E×0.10%÷当年天数 …… …… 3、销售服务费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 务费年费率为0.50%。本基金销 费率为0.3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 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 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 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 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 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 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 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 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 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 式如下: 式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E×0.50%÷当年天数 …… ……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三、《鹏华弘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版本 修订后版本 内容 内容 十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一、 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基金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0.4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费用 值的1.0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下: 方法如下: …… ……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法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0.1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值的0.1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下: 方法如下: …… …… (三)销售服务费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为0.5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 0.3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 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 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 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 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 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 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算公式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E×0.30%÷当年天数 …… …… 四、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申购费及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调整,自2024年3月18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鹏华弘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应更新。 本公司自2015年7月10日起针对本基金开展的管理费费率优惠活动和自2017年6月26日起针对本基金开展的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活动于2024年3月18日结 束。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降低交易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 、本 公 司 将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按规定相应更新。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降低交易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