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T+0赎回提现业务限额调整的公告
2018-06-30
鹏华弘和混合A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T+0 赎回提现 业务限额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 于 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 (简 称“意见”),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对“T+0 赎回提现业务”增值服 务实施限额管理。 根据该意见要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对单个投资者持有的本公司旗下的单只 货币市场基金(仅限于提供“T+0 赎回提现业务”的货币市场基金) ,在单个销售渠道单个自然日的“T+0 赎回提现业务”提现金额设 定为不高于人民币 1 万元。本公司合作销售渠道提供“T+0 赎回提 现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暂停或终止提供“T+0 赎回提现业务” 以及变更额度限制的,以合作销售渠道的规定、通知为准。 投资者按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普通赎回不受影响,请合理 安排您的资金需求。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本 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1、“T+0 赎回提现业务”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增值服务。该 服务非法定义务,提现有条件,依约可暂停。 2、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 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 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