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泰基金: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信息及非自然人客户及时登记受益所有人信息的公告
2018-11-15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信息及非自然人客户及时
登记受益所有人信息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一、投资者更新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信息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九条
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
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
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
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反洗钱
工作管理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6〕110 号)中相关反洗钱工作规范要求,金融机构
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客户办理业务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身份资料保
存等工作,及时提示客户按照相关规定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结束后,
客户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将停止使用,客户未在合理期限内更换
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应当中止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做如下提醒:
1、自然人客户: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您持当前有效
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2、非自然人客户:如已办理或者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并
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后,客户原发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将停止使用,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应当及时按照相关规
定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并持新版营业执照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
更新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二、非自然人客户登记受益所有人信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
〔2017〕235 号)的规定,基金公司应加强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身份识别,在建立或者维持
业务关系时,采取合理措施了解非自然人客户的业务性质与股权或者控制权结构,了解相
关的受益所有人信息,并登记客户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同时了解、收集并妥善保存信息和资料,包括非自然人客户股
权或者控制权的相关信息及股东或者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等。
根据此项规定,本公司特此提醒非自然人客户,若您还未登记受益所有人信息,请尽快
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销售机构,并根据客户经理或销售机构的要求登记受益所有人信息、
补充完善相关证明材料,以免影响交易。
三、其它提醒事项
本公司同时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或补充在我司预留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寄送地址、
固定电话等各项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接收本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服务。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jtamc.com)查询或拨打本公司
客服电话(400-628-0606)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