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2015年年度报告
2016-03-25
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A
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2015年年度报告 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 2015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3月25日 § 重要提示及目录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 1. 目录 TOC \o "1-2" \h \z \u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5 §5 托管人报告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6 §6 审计报告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17 7.1 资产负债表 17 7.2 利润表 1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19 7.4 报表附注 20 §8 投资组合报告 40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4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41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41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4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4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44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44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44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44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45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45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45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45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45 §11 重大事件揭示 46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46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46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46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46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6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47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47 11.8 其他重大事件 4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1 §13 备查文件目录 51 13.1 备查文件目录 51 13.2 存放地点 51 13.3 查阅方式 51 § 基金简介 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3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5月21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8,077,980.5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1.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通过对大类资产走势的判断,灵活运用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相关投资工具,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结合对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股票市场风险、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和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定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配置时机。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积极主动地对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等各类金融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实时动态调整。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0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文辉 洪渊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95588 传真 (010)58163027 (010)66105798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邮政编码 100738 100140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姜建清 1.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1.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经贸城德勤大楼2层、7层、8层、9层、15层1-3室 注册登记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 办公楼15 层 §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351,006.91 本期利润 1,353,557.5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7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7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9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013,778.0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5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89,748,253.1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9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5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0.9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5月21日,2015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期间为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1. 基金净值表现 1.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61% 0.08% 0.65% 0.01% 0.96% 0.07% 过去六个月 2.23% 0.11% 1.39% 0.01% 0.84% 0.1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90% 0.21% 1.76% 0.01% -0.86% 0.20% 1.1.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5年5月21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到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1.1.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1.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于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未进行利润分配。 § 管理人报告 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55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及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国防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1.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胡娜女士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5月21日 - 6年 硕士学位;2009年至2012年期间任职于华泰联合证券固定收益部,担任自营交易员职务;2012年1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2015年1月29日起担任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14日起兼任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1.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公司层面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对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交易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等相关所有业务部门进行了制度上的约束。该制度适用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规范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为了规范本基金管理人各投资组合的证券投资指令的执行过程,完善公平交易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执行制度 》,规定了公平交易的执行流程及特殊情况的审批机制;明确了交易执行环节的集中交易制度,并对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了完善。 此外,为了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本基金管理人还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实施细则》,规定了异常交易监控的范围以及异常交易发生后的分析、说明、报备流程。 对照2011年8月份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又对上述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修订了公平交易的范围,修订了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重点,并强调了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求,具体控制方法为:1、交易所市场的公平交易均通过恒生交易系统实现,不掺杂任何的人为判断,所有交易均通过恒生投资系统公平交易模块电子化强制执行,公平交易程序自动启动;2、一般情况下,场外交易指令以组合的名义下达,执行交易员以组合的名义进行一级市场申购投标及二级市场交易,并确保非集中竞价交易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且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交易管理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本基金管理人使用恒生O3.2系统的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报告分析,对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检查,以规范操作流程,适应公平交易的需要。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事前构建控制环境、事中强化落实执行、事后进行双重监督,来确保公平交易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1.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4.3.2.1整体执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在研究分析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 在投资决策环节,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2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1日内、3日内及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T检验(置信度为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1.1.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2次,这两次反向交易属于指数基金或量化专户与其他基金的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1.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经济基本面持续走弱,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节节回落,出口进一步走低,消费小幅下行,通缩压力加剧,PPI连续45个月同比负增,CPI环比持续弱于季节模式。市场流动性方面,货币政策持续宽松,年内央行5次降准5次降息,并通过采用利率走廊的方式平稳市场预期,全年资金面维持宽松格局,R007中枢从14年均值3.6%降至3%以下。 债市方面,各类债券品种收益率在2015年均经历了显著下行。分季度来看,上半年市场在经济企稳证伪、地方债务置换带来的供给冲击、股市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下,收益率整体区间震荡,三季度之后,在股灾和汇改背景下,风险偏好下降叠加强烈的配置需求,收益率经历快速下行。总体而言,2015年债市延续了牛市行情,金融债各品种下行幅度达到80-100bp,城投债各品种收益率下行幅度高达160-240bp。从全价收益率的角度看,长久期品种表现显著优于短久期,中低评级的信用债持有期收益略优于高评级品种。 2015年,本基金基本维持了中等杠杆和中性组合久期,同时根据市场情况积极优化组合结构,并维持了较好的组合流动性。同时本基金适度参与权益投资,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了灵活调整。 1.1.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6%。 1.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年,海外经济形势仍错综复杂,其中发达国际经济体复苏前景相对乐观,但新兴市场仍普遍面临较大挑战。国内经济方面,产能过剩问题仍然严重,房地产库存亦处于较高水平,财政政策更多在于托底经济,新的增长动力仍然不足。通胀方面,增长疲弱需求不足仍将大概率制约通胀水平。资金面方面,在较弱的基本面背景下,货币政策将保持灵活适度,利率走廊也有助于稳定资金面预期。综合而言,基本面仍然对债市有利,利率中枢仍可能下行。然而供给侧改革叠加需求下滑,可能催生局部信用风险事件,因而在操作上仍将严格规避低评级品种,密切关注行业及个券信用状况。 基于以上对基本面状况的分析,本基金认为未来债券市场走势可能呈现震荡格局,绝对收益率低位环境下市场波动率可能加大,需要关注稳增长与供给侧改革的进程与力度。在策略上,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积极进行大类资产配置。纯债类资产将维持适度杠杆水平,采取中性久期,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对组合配置进行优化调整。权益类品种方面将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仓位与结构。 1.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进一步健全了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机制,根据不同基金的特点与发展情况,及时界定新的风险点,评价风险级别,并纳入稽核计划。首先,本基金管理人以中国证监会“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为基础,对本基金的投资、研究、交易、基金会计、注册登记、营销、宣传推介等重要业务进行每季度的风险自查,并对其他业务环节进行不定期抽查。“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由各部门风险控制管理员组织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填报自查结果,部门总监签字确认后将稽核结果报督察长及公司总经理。在持续关注对“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中识别的风险点进行自查的同时,还定期进行有重点的检查。在投资研究交易环节,持续进行对研究报告合规性的检查、对股票库建立及完善的跟踪检查,并对基金的投资比例进行日常监控,对关联交易的日常维护,对基金持仓流动性风险定期关注,并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等等;在营销与销售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性和费率优惠业务等进行检查;在基金的运作保障方面,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加强对注册登记业务、基金会计业务、基金清算业务以及基金估值业务的检查来确保本基金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上述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会通过口头改进建议、不符合事项书面跟踪检查报告或警示报告的形式,及时将潜在风险通报部门总监、督察长及公司总经理,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 与此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1.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1.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和基金运作情况,未进行利润分配。 1.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出现该情形的时间范围为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9月25日。 § 托管人报告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2015年),本托管人在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1.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2015年),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审计报告 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德师京报(审)字(16)第P0508号 1.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吕静 刘欣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16年3月23日 § 年度财务报表 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3,268,363.07 结算备付金 284,780.96 存出保证金 112,538.4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99,066,574.40 其中:股票投资 10,190,381.8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88,876,192.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306,474.95 应收利息 7.4.7.5 5,370,201.25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211,408,933.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1,399,77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96,443.27 应付托管费 24,110.8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32,114.79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8,241.00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100,000.00 负债合计 21,660,679.8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88,077,980.59 未分配利润 7.4.7.10 1,670,272.5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9,748,253.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1,408,933.03 注:1: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9元,基金份额总额为188,077,980.59份。 2: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1.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940,872.76 1.利息收入 5,590,900.6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09,716.91 债券利息收入 5,434,960.2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6,223.48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884,730.6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6,332,948.81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346,666.2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3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101,551.9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2,704,564.4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530,138.30 减:二、费用 1,587,315.25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703,206.47 2.托管费 7.4.10.2.2 175,801.61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4.交易费用 7.4.7.19 394,945.82 5.利息支出 203,460.1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03,460.10 6.其他费用 7.4.7.20 109,901.2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53,557.5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53,557.51 1.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3,401,297.44 - 203,401,297.4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353,557.51 1,353,557.5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5,323,316.85 316,715.06 -15,006,601.7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87,274,168.53 -3,547,300.59 183,726,867.94 2.基金赎回款 -202,597,485.38 3,864,015.65 -198,733,469.7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88,077,980.59 1,670,272.57 189,748,253.1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杨清______ ____龚飒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1. 报表附注 1.1. 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789] 号文注册并公开发行。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203,401,297.44份,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验证。《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1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00%。 1.1.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2014年颁布及经修订的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1.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1.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1.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止。 1.1.1.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1.1.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单位的金融资产(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将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于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将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各类应收款项等。 (2)金融负债分类 金融负债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本基金暂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1.1.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根据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层次可分为: 第1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2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3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股票投资 (1)上市流通的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B.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C.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本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债券投资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价或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价或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未上市债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权证投资 (1)上市流通的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未上市流通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的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5.其他 (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1.1.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1.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1.1.1.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1.1.1.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预计收益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交易日按卖出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与应收利息(若有)后的差额确认; (8)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9)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1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1)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1.1.1.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1.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1.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1.1.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1.1.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1.1.1.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1.1.1.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1.1.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所持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2015年9月8日之前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5年9月8日起,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5)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出让方按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 (6)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予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1.1.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1.1.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5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3,268,363.07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其他存款 - 合计: 3,268,363.07 1.1.1.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5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0,281,604.36 10,190,381.80 -91,222.56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119,135,440.15 120,298,192.60 1,162,752.45 银行间市场 66,944,965.47 68,578,000.00 1,633,034.53 合计 186,080,405.62 188,876,192.60 2,795,786.98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96,362,009.98 199,066,574.40 2,704,564.42 1.1.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1.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5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2,396.15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141.02 应收债券利息 5,367,608.42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其他 55.66 合计 5,370,201.25 1.1.1. 其他资产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1.1.1.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5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30,085.29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2,029.50 合计 32,114.79 1.1.1.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5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预提费用 100,000.00 合计 100,000.00 1.1.1.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3,401,297.44 203,401,297.44 本期申购 187,274,168.53 187,274,168.53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02,597,485.38 -202,597,485.38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88,077,980.59 188,077,980.59 注:1本期申购中包含转入份额及金额,本期赎回中包含转出份额及金额。 2本基金于2015年5月18日起至2015年5月19日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止,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203,393,197.44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8,100.00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03,401,297.44元,折合203,401,297.44份基金份额。 1.1.1.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1,351,006.91 2,704,564.42 1,353,557.51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337,228.87 -20,513.81 316,715.06 其中:基金申购款 -4,524,695.53 977,394.94 -3,547,300.59 基金赎回款 4,861,924.40 -997,908.75 3,864,015.65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013,778.04 2,684,050.61 1,670,272.57 1.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81,897.91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3,320.50 其他 4,498.50 合计 109,716.91 1.1.1. 股票投资收益 1.1.1.1.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23,154,939.22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29,487,888.03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6,332,948.81 1.1.1. 债券投资收益 1.1.1.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346,666.22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合计 346,666.22 1.1.1.1.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328,076,045.36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321,846,466.43 减:应收利息总额 5,882,912.71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346,666.22 1.1.1.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于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1.1.1. 贵金属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于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1.1.1. 衍生工具收益 注:本基金于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 1.1.1.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101,551.99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101,551.99 1.1.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704,564.42 ——股票投资 -91,222.56 ——债券投资 2,795,786.9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合计 2,704,564.42 1.1.1.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528,304.23 转换费收入 1,834.07 合计 530,138.30 1.1.1.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392,083.32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2,862.50 合计 394,945.82 1.1.1.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45,000.00 信息披露费 55,000.00 债券账户维护费 4,500.00 银行费用 5,001.25 其他 400.00 合计 109,901.25 1.1.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1.1.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1.1.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1.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1.1.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1.1.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于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1.1.1. 关联方报酬 1.1.1.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703,206.4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1.1.1.1.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75,801.61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1.1.1.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于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1.1.1.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1.1.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1.1.1.1.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1.1.1.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工商银行 3,268,363.07 81,897.91 1.1.1.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1.1.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1.1. 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1.1. 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1.1.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成功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张) 期末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136073 15云能02 2015年12月15日 2016年1月8日 新债流通受限 100.00 100.00 1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 123001 蓝标转债 2015年12月23日 2016年1月8日 新债流通受限 100.00 100.00 1,050 105,000.00 105,000.00 - 1.1.1.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1.1.1.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1.1.1.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9,999,770.0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080088 10嘉建投债 2016年1月4日 104.47 100,000 10,447,000.00 1480142 13武清国投债02 2016年1月4日 110.84 100,000 11,084,000.00 合计 200,000 21,531,000.00 - 1.1.1.1.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400,000.00元,于2016年1月4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1.1.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1.1.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为核心的,由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及各具体业务部门组成的三道风险监控防线;并在后两道监控防线中,由独立于公司管理层和其他业务部门的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合规风险状况及各部门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检查、监督及报告。 1.1.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均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1.1.1.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 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在附注7.4.12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于资产负债表日所持有的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剩余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且一般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一般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本基金管理人每日预测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并同时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1.1.1.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1.1.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持有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等。 1.1.1.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1个月以内 1-3个月 3个月-1年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3,268,363.07 - - - - - 3,268,363.07 结算备付金 284,780.96 - - - - - 284,780.96 存出保证金 112,538.40 - - - - - 112,538.4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80,800.00 15,676,892.60 72,203,000.00 93,615,500.00 10,190,381.80 199,066,574.4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3,306,474.95 3,306,474.95 应收利息 - - - - - 5,370,201.25 5,370,201.25 资产总计 3,665,682.43 7,380,800.00 15,676,892.60 72,203,000.00 93,615,500.00 18,867,058.00 211,408,933.03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1,399,770.00 - - - - - 21,399,770.00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96,443.27 96,443.27 应付托管费 - - - - - 24,110.81 24,110.81 应付交易费用 - - - - - 32,114.79 32,114.79 应付利息 - - - - - 8,241.00 8,241.00 其他负债 - - - - - 100,000.00 100,000.00 负债总计 21,399,770.00 - - - - 260,909.87 21,660,679.87 利率敏感度缺口 -17,734,087.57 7,380,800.00 15,676,892.60 72,203,000.00 93,615,500.00 18,606,148.13 189,748,253.16 注:上表统计了本基金交易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交易形成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1.1.1.1.1.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该利率敏感性分析基于本基金报表日的利率风险状况; 假定所有期限的利率均以相同幅度变动25个基点,其他变量不变; 此项影响并未考虑管理层为减低利率风险而可能采取的风险管理活动。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5年12月31日 ) +25个基准点 -1,734,188.27 -25个基准点 1,734,188.27 注:上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为交易而持有的债券公允价值的变动对基金净值产生的影响。 1.1.1.1.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为市场价格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最大市场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市场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面临的整体其他价格风险列示如下: 1.1.1.1.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2015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10,190,381.80 5.37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188,876,192.60 99.54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199,066,574.40 104.91 1.1.1.1.1.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注: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0,190,381.80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88,876,192.6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本基金持有的第一层次及第二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及输入值参见7.4.4.5。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2015年本基金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在第一层和第二层之间无重大转移。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3)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6年3月23日经本基金管理人批准报出。 § 投资组合报告 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0,190,381.80 4.82 其中:股票 10,190,381.80 4.82 2 固定收益投资 188,876,192.60 89.34 其中:债券 188,876,192.60 89.34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553,144.03 1.68 7 其他各项资产 8,789,214.60 4.16 8 合计 211,408,933.03 100.00 1.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7,294,940.00 3.8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31,500.00 0.49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9,686.00 0.09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865,605.00 0.46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28,650.80 0.49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0,190,381.80 5.37 1.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1.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008 大族激光 70,000 1,812,300.00 0.96 2 002512 达华智能 80,000 1,808,000.00 0.95 3 000790 华神集团 62,700 1,034,550.00 0.55 4 000967 上风高科 36,200 972,694.00 0.51 5 000625 长安汽车 55,000 933,350.00 0.49 6 000722 湖南发展 50,000 931,500.00 0.49 7 002159 三特索道 30,151 928,650.80 0.49 8 002133 广宇集团 89,700 865,605.00 0.46 9 000568 泸州老窖 21,800 591,216.00 0.31 10 600029 南方航空 19,800 169,686.00 0.09 11 002444 巨星科技 6,900 142,830.00 0.08 1.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0,482,047.45 5.52 2 000895 双汇发展 9,761,654.39 5.14 3 600557 康缘药业 9,213,256.41 4.86 4 300146 汤臣倍健 8,333,463.67 4.39 5 600702 沱牌舍得 7,474,127.06 3.94 6 600031 三一重工 7,380,931.00 3.89 7 000028 国药一致 6,347,035.45 3.34 8 002572 索菲亚 6,193,359.90 3.26 9 002304 洋河股份 5,306,848.36 2.80 10 600309 万华化学 2,891,446.71 1.52 11 600596 新安股份 2,877,634.00 1.52 12 603366 日出东方 2,505,399.00 1.32 13 000488 晨鸣纸业 2,210,595.00 1.17 14 601311 骆驼股份 2,159,418.00 1.14 15 600859 王府井 2,149,705.00 1.13 16 300345 红宇新材 2,100,463.10 1.11 17 002410 广联达 2,077,309.13 1.09 18 600729 重庆百货 2,052,217.00 1.08 19 002492 恒基达鑫 2,048,499.08 1.08 20 600965 福成五丰 2,041,250.00 1.08 注:“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1.1.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0,425,660.76 5.49 2 000895 双汇发展 9,413,203.45 4.96 3 600557 康缘药业 8,705,454.03 4.59 4 300146 汤臣倍健 8,253,545.45 4.35 5 600702 沱牌舍得 7,780,582.30 4.10 6 600031 三一重工 7,056,468.39 3.72 7 000028 国药一致 6,401,722.00 3.37 8 002304 洋河股份 5,098,148.53 2.69 9 002572 索菲亚 5,057,469.10 2.67 10 600596 新安股份 2,510,566.24 1.32 11 000488 晨鸣纸业 2,310,199.00 1.22 12 600309 万华化学 2,287,875.70 1.21 13 002410 广联达 2,147,028.46 1.13 14 002492 恒基达鑫 2,136,930.28 1.13 15 603366 日出东方 2,112,498.00 1.11 16 601311 骆驼股份 2,036,585.19 1.07 17 601058 赛轮金宇 2,001,424.42 1.05 18 002385 大北农 1,937,801.00 1.02 19 000998 隆平高科 1,879,515.00 0.99 20 601328 交通银行 1,837,743.59 0.97 注:“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1.1.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39,769,492.39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23,154,939.22 注:“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1.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0,024,000.00 5.2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78,747,192.60 94.2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05,000.00 0.06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88,876,192.60 99.54 1.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480121 14甬广聚债 150,000 16,767,000.00 8.84 2 124665 14余交通 150,000 16,566,000.00 8.73 3 124744 14萧经开 150,000 16,246,500.00 8.56 4 124162 13济高新 150,000 15,705,000.00 8.28 5 124685 14临淄债 100,000 11,158,000.00 5.88 1.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1.1.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12,538.4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306,474.9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370,201.2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789,214.60 1.1.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486 386,991.73 186,543,323.13 99.18% 1,534,657.46 0.82% 1.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400,694.86 0.21% 1.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5月21日 )基金份额总额 203,401,297.4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187,274,168.53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202,597,485.38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8,077,980.59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 重大事件揭示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6月10日发布公告,凌宇翔先生自2015年6月8日起担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7月25日发布公告,自2015年7月24日起聘任杨文辉先生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督察长,凌宇翔先生自该日起不再代任督察长职务。 11.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是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报告期内本基金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共计人民币45,000.00元。 该审计机构首次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93,227,231.01 35.46% 85,522.53 35.56%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63,548,636.17 24.17% 57,854.17 24.0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42,480,068.04 16.16% 38,673.74 16.08%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40,180,789.33 15.28% 36,580.63 15.21%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8,082,743.57 3.07% 7,527.27 3.13% -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7,818,116.47 2.97% 7,281.05 3.03%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7,586,847.02 2.89% 7,065.62 2.94%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 - -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 - - -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经公司批准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5月21日,以上交易单元均为本报告期新增交易单元。 1.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1,165,479.29 16.79% 1,399,200,000.00 46.82%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961,338.82 83.16% 949,000,000.00 31.76%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90,000,000.00 13.05% - -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17,300,000.00 0.58%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288.63 0.05% 110,000,000.00 3.68% -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 -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9,800,000.00 1.00% -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93,200,000.00 3.12% - -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1.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国证券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5年5月14日 2 《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国证券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5年5月14日 3 《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中国证券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5年5月14日 4 《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中国证券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5年5月14日 5 《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国证券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5年5月14日 6 《关于增加通联支付为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网上直销认购支付渠道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5年5月16日 7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中国证券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5年5月22日 8 《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5年5月28日 9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索菲亚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三大证券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5年6月13日 1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6月30日基金净值公告》 三大证券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5年7月1日 11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三大证券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5年7月9日 12 《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5年10月24日 13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展赎回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三大证券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5年12月30日 14 《银华基金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旗下基金开放时间调整情况的公告》 三大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5年12月31日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 备查文件目录 1. 备查文件目录 13.1.1 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件 13.1.2《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3.1.3《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1.4《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13.1.5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13.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13.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13.1.8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1.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1.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5日 PAGE 第 6 页 共5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