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基金:关于微信交易系统上线及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7-24
兴业添利债券
关于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信交易系统上线及参与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移动互联网投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 旗下基金产品,即日起本公司微信交易系统正式上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线时间 2015 年 7 月 27 日起 二、适用基金产品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如有特殊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三、适用业务范围 包括开立基金账户、账户信息修改、交易查询、净值查询、收益查询、账户查 询、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微信交易系统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四、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适用客户 通过关注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微信号:兴业基金)开通网上交易并绑定基金账户 后,即可办理上述基金交易业务。 五、适用银行卡范围 目前支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 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 行、平安银行、上海银行、华夏银行以及广发银行等银行的借记卡持卡人开通微信 交易服务。如有新上线银行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账户渠道,将以本公司另行公告为准。 微信交易所支持银行渠道开通方式、支付限额及相关注意事项,投资人可通过 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了解具体详情。 六、费率优惠 1、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认、申购费率按认、申购金额分档,费率收取原则上在基 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对应标准认、申购费率基础上打 4 折。其中,基金相关公告中 规定的标准认、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 0.6%或为固定金额的,按原标准费率执行。 (最终认、申购费用收取按照投资人购买时实际扣收为准) 2、 费率优惠仅适用于前端收费的基金产品,不包括后端收费的基金产品。各基金标准 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和相关公告。 3、 基金赎回费率依照基金相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4、 新上线银行及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费率优惠,将另行公告。 5、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七、基金交易产生的转账费用 投资者采用微信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认购、申购基金发生的银行转账手 续费(费用是否收取取决于持卡人发卡行)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赎回、分红和退款 时发生的转账手续费由本公司承担。 八、相关法律 投资者办理微信交易手续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协议》以及《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快捷付”业务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并确 保遵循其规定。 九、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十、业务咨询 投资人可通过如下途径了解详情: 兴业基金公司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 兴业基金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网址: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兴业基金客服热线:40000-95561(免长途话费) 微信公众号:兴业基金 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cib-fund.com.cn 十一、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 意基金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微信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并确保遵守有关微信交易协议、相关规则, 了解互联网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微信交易信息,特 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