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更正公告
2015-05-04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本公司网站上全文刊登了《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该基金合同摘要中“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更正如下: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