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及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4-04-12
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及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相 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4月15日起,对旗下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提高至小数点后4位,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1、自2024年4月15日起,本公司对以下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序号 基金名称 A类份额代码A类份额简C类份额代码(新 C类份额 称 增的基金份额) 简称 兴业聚利灵活配置 兴业聚利 兴业聚利 1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001272 灵活配置 021265 灵活配置 金 混合A 混合C 本基金将增加C类基金份额,形成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了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2、C类基金份额费用情况 1)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N 赎回费率 N<7天 1.5% 7天≤N<30天 0.5% 30天≤N 0 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100%归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公告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投资人可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或者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如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公司官网公示为准。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为修订与增加C类基金份额、提高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精度以及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相关条款,并将在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应更新。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基金并存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后,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3、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 5、投资人可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自动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6、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通与本公司旗下除FOF型基金外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之间的转换业务,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交易限额参见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中对申购和赎回限额的规定,转换业务办理规则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相关公告。 7、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开通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期最低定投金额与产品申购起点保持一致。在不低于产品申购起点的情形下,如销售机构对最低定投金额有其他规定,则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8、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查阅本基金最新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0-95561)。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 附件1《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修订)》 节 第 二 部 增加: 分 释 55、销售服务费:指从C类基金份 义 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 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的费用 56、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申 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 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7、A类基金份额:指在申购时收 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C类基金份额:指在申购时不 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并相应调整后续序号。 第 三 部 增加: 分 基 八、基金份额类别 金 的 基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 本情况 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 的类别。其中: 1、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2、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别基金份额净值=该计 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 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基金份额类 别。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 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 金管理人可在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 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 别设置、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 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 率、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 额类别的销售,或对基金份额分类方法 及规则进行调整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 理人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 指定媒介公告。上述调整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 六 部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分 基 时间 时间 金 份 额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外的基日期金或管者理时人间不办得理在基基金金份合同额的约申定之 的 申 购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 与赎回 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 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 二、申 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 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 购 和 赎 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 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 的 开 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 回或转换申请。 放 日 及 回或转换申请。 时间 第 六 部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分 基 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 金 份 额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的 申 购 与赎回 三、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第 六 部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1、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 分 基 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 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 金 份 额 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基码金,两分类别计基金算份和公额净布基值金的计份额算净,值均。保留本 的 申 购 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 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 与赎回 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 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六、申 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 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购 和 赎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 回 的 价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 格、费 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 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用 及 其 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 方式2:、本申基购金份申额购的份计额算的及计余算额详的见处招理募 用途 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 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 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 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份保。留到上述小计数算点结后果两位均按,由四此舍五产入生方的法收益, 基金财产承担。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 料概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 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 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 效金赎份额回份净额值乘并以扣当除相日该应的类费基金用份,额赎的回金基 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 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 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入基金财产。 金用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 率、A/C两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 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 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 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 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 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 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约最定迟应的范于围新内的调费整率或费率收费或方收费式方实式施,日前并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 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 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 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 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 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 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基金投资 等和)不定等进期行地基开金展交基金易的促销基活金投动资。者在定基金期 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 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 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 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 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 低基金申购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和基金 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 赎回费率。 金赎回费率。 第 六 部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分 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金 份 额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认人为认因为支支付付投投资资人人的的赎赎回回申申请请有而困进难行的或 的 申 购 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 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 与赎回 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 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 九、巨 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 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额 赎 回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的 情 形 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 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 及 处 理 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 方式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 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 可期以赎回选择的延,期将赎自回动转或取入下消一赎回个。开选放择日继延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 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 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 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 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 全请部时未赎回作为明止确。选如择,投资投资人人在提未交能赎赎回回部申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 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 六 部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 分 基 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 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 金 份 额 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 并上公刊登布最基近金重1新个开开放放申日购各或类赎基回金公份告额,的 的 申 购 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 与赎回 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 十、暂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 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 停 申 购 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 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 或 赎 回 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 的 公 告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 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 和 重 新 一家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开公放告日,公并在告最重近新开一个始办估理值日申购各或类赎基回金份的 开 放 申 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购 或 赎 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估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 回 的 公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 告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 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 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 人在应至少依照一《家信指息定披媒介露办连续法刊》的登有基关金规重新定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 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估值日各类 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连续刊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 一个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 七 部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分 基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法定代表人:叶文煌 金 合 同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二根)据基《金基管金理法人》、的《权运利作与办义法务》 当 事 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 及 权 利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括但不限于: 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 一、基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 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 金 管 理 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 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人 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 价信格息;,确定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第 七 部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分 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 金 合 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及括其但他不有限于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 当 事 人 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 及 权 利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义务 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 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二、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金 托 管 人 第 七 部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 分 基 益。 的合法权益。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三、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第 八 部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 分 基 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金 份 额 会: 人的(报酬5)标提准高或基提金高管销理售人服、务基费金率托;管 持 有 人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大会 人的报酬标准;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 一、召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额持有人大会: 开事由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份额持有人大会: 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调 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 整份基额持金份有额人类利别益的无实设置质性或不在对利现影有响基的前金 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 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第 十 四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1、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部 分 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 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份 基 金 资 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 额额的的余基额金资数量产计净值算,除均以当精确日到该类0.基00金01份 产估值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 四、估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值程序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 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定公告。 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规金或资本产估基值金。合但同的基金规定管理暂人停根估据值时法除律法 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 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 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 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 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 布。 第 十 四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部 分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基 金 资 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 值额的净值准小确性数、点及后四时性位以。内当任(含一第类四基位金)发份 产估值 额净值小数点后三位以内(含第三位) 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五、估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 错误。 值 错 误 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 的处理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 方法如下: 方法如下: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 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正施,防止通报损基失进金托一步管人扩大,并。采取合理的措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 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 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 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公告。 第 十 四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部 分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 基 金 资 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于金每托个管开人负放日责交进行易结复核束。后计基金算管当理日人的基应 产估值 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七、基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 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金 净 值 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 的确认 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基金净 管理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值予以公布。 第 十 五 增加: 部 分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基 金 费 并相应调整后续序号。 用 与 税 收 一、基 金 费 用 的种类 第 十 五 增加: 部 分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基 金 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用 与 税 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收 率资产为净0.值3%的,按0.前3%年一费日率C类计基提金。份销额售基服金务 二、基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金 费 用 H=E×0.3%÷当年天数 计 提 方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法、计 售服务费 提 标 准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和 支 付 产净值 方式 每月销月末售,服按务月费支每付日,计经算基,金逐日管理累人计与至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 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向基金管理人划出,由基金管理人 代收后按照相关协议支付给各个基金销 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 支付上日期述顺“延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 -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 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 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支付。 付。 第 十 六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部 分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 基 金 的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 别现的金基红金利或份额将进现金行再红利投自资;动转若为投相资应者不类 收 益 与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分配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三、基 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 金 收 益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分 配 原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 则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值;3、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间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 权; 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 利润上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 十 六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部 分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基 金 的 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 于投支资付者银的现行转金账红利或其小于他一手续定金费额用,时不,基足 收 益 与 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 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分配 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 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 六、基 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 金 收 益 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 则》执行。 分 配 中 《业务规则》执行。 发 生 的 费用 第 十 八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部 分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基 金 的 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 日后的,次基日金管,通理过人应指定当在网不站、晚于基每金个销开售机放 信 息 披 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 露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五、公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累计净值。 开 披 露 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的 基 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信息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 的基(金份五额)净基值金和份基额金申份购额、累赎回计净价值格。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各类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 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 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 或者(复制七前)述临信时息报资告料。 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 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七)临时报告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 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 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第 十 八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部 分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基 金 的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净的值约、定各,对类基基金金管份额理人的编基金制的份基额金净资值、产 信 息 披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 露 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六、信 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 息 披 露 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事 务 管 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理 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附件2《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 《托管协议》 《托管协议(修订)》 节 基 金 托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管 协 议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法定代表人:叶文煌 当事人 基 金 托 (八)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 (八)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管 人 对 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 基 金 管 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 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理 人 的 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 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 业 务 监 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 督 和 核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 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 查 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 金 管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 理 人 对 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 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 基 金 托 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 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 管 人 的 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 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 业 务 核 账户和期货结算账户(如有)等投资 结算账户(如有)等投资所需账户、复 查 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 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 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 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基 金 资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 产 净 值 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计 算 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 会 计 核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 算 减去负债后的金额。 去负债后的金额。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指 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 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类基金份额总 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 数,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 规定。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定。 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复核程序 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复核程序 进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以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 双方约定的方式提交给基金托管人, 行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以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以约定的 双方约定的方式提交给基金托管人,经 方式将复核结果提交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以约定的方式 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有关法 将复核结果提交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律法规对外公布。 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对 外公布。 基 金 资 (三)基金估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三)基金估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产 净 值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计 算 和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会 计 核 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 算 额净值小数点后三位以内(含第三位) 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以内(含第四位)发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 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错误。 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 方法如下: 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 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 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 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 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 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 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 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 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管理人应当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基 金 资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 产 净 值 制和复核 和复核 计 算 和 报表复核 报表复核 会 计 核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 算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 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 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 金 收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益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红; 分红;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 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 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份额收 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 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 同等分配权; 基 金 费 增加: 用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0.3%,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 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 并相应调整后续序号。 基 金 费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 用 的调整 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 基金发展情况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 金发展情况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 金托管费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 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此项调整不需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 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 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刊 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 登公告。 刊登公告。 基 金 费 (七)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八)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 用 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 复核程序 间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 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 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 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复核。 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 支付方式和时间 规定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 支付方式和时间 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 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 理费、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销售服务费每日计 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 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近可支付日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 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向基金管理人划 出,由基金管理人代收后按照相关协议 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