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基金: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代销渠道认(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2015-12-09
兴业收益增强债券A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 基金在代销渠道认(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 米基金”)协商一致,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5 年 12 月 10 日起,本公司将针对数米基金销售平台(含网站和手机客户端)降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 金认(申)购金额下限。现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旗下在数米基金销售平台(含网站和手机客户端)销售的部分开放式基金 (以下简称“以上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兴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多策略混合 000963 兴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定开债券 000546 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年年利定开债券 001019 A 类:001257 兴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收益增强债券 C 类:001258 兴业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国企改革混合 001623 二、调整内容 自 2015 年 12 月 10 日起,投资者通过数米基金销售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以上 基金, 首次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 10 元,追加申购金额为单笔 10 元;原最低申购金额以及 追加申购金额小于或等于前述下限的,不再调整。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数米基金代销的非货币型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认(申)购当日 起,将同时按前述标准调整认(申)购金额下限。 三、重要提示 1、数米基金可根据自身的相关规定设定旗下代销的开放式基金的认(申)购金额下限, 投资者在办理认(申)购业务时,需遵循数米基金的规定。 2、本公告解释权归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机构名称 网址 客服热线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fund123.cn 4000766123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www.cib-fund.com.cn 40000-95561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