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基金: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2018-12-05
中海进取收益混合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 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九条:“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 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 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 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 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 务。”的规定,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 醒投资者,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及 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 以免影响交易。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9788(免长途 通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备注:《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 存管理办法》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规定,由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 2 号)。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