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基金: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开放时间的公告
2015-12-31
中海进取收益混合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开放时间的公告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 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 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现对旗下相关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进行调整。 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均恢复交易的,我 公司旗下所有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均不进行调整;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熔断至收盘的,不同类型基金开放时间将依据基 金的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我公司旗下的货币市场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不包含指数熔断品种 的其他债券型基金的开放时间不受指数熔断的影响,基金开放时间不进行调整。 相关基金包括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中海 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我公司旗下指数分级基金的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时间将按照上市交易所在 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执行。依据目前相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我公司旗下的指数分 级基金在发生指数熔断时可以正常办理拆分配对业务。 三、我公司旗下其他债券分级基金的开放时间以我公司届时公告为准。相关 基金包括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及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除上述基金外的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包含指 数熔断品种的债券型基金和其他基金将对开放时间进行调整: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 断至收盘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截至到当日最后一次指数熔断发生 时止,即对当日交易所提前停止交易时至 15:00 间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 等业务申请,将无法按照当日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申请进行处理,具体 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认购和分红方式变更都不受上述开放时间调整的影 响。相关基金包括: 1、中海安鑫宝 1 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中海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中海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中海环保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中海混改红利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1、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中海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中海上证 5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15、中海顺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7、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中海医疗保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9、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22、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3、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4、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重要提示: 1、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 我公司将在公司网站及时发布相关公告,说明受指数熔断影响的相关基金当日申 购赎回等业务实际办理时间的变化等事项。 2、若未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 指数熔断规则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我公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时间调整方 案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如果以上业务规则后续有所更改,以届时公告为准。 4、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 明书 等相 关文 件,或 致电 本公 司客 户服务 电话 ( 400-888-9788 或 021-387897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 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