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新活力混合: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2018-03-30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旗下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敬请投资者
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基金合同中释义、基金的投资、申购与赎回、资产估值、
信息披露等部分内容。同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基金合同的修订内
容,对本基金托管协议相应做出了调整。
重要提示:
1、本次系根据《规定》要求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并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所修订内容可能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及投资者办
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包括且不限于:出于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
增加或调整了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
低于 1.5%的赎回费;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数量
进行限制、临时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申请、对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等,
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法全部及时处理,从而可能影响投资者
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划。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上变化和影响,并仔细阅读本基金修
订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将根据法定时间要求,进行更新及披露。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
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
照表
附件:
《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所在部分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
据和原则 据和原则
……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第一部分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前言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
13、《流动性管理规定》:指中国
第二部分
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释义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新增,以下序
号顺延)
……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
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
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
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
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新增)
5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
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
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
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
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
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
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
公平对待(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第六部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基金份额 …… ……
的申购与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
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
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
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
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
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
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
公告。(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其用途 其用途
…… ……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 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
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 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
他必要的手续费。 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
…… 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
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
……
8、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
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
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
的规定。(新增)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
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
金申购申请。
……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新增)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
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
金额上限的。(新增,以下序号
顺延)
……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 发生上述第 1、2、3、5、8 项暂
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
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 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
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 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情形 项的情形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
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
…… 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
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
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
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
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超出 10%的赎回申请
实施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
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具
体参照上述(2)方式处理。延
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
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而对该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 10%以内(含
1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
的赎回申请按上述(1)、(2)方
式处理,具体见相关公告。(新
增,以下序号顺延)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 ……
住所:天津市河马区马场道 59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6 层 1704-241 号
……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6 层(新增)
邮政编码:300203(新增)
第七部分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拟任)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基金合同 …… …….
当事人及 存续期限:长期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权利义务 ……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
业务。(新增)
……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中国邮储银行) 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
…… 行)
注册资本:470 亿元人民币 ……
…… 注册资本:810.31 亿元人民币
……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
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
购款等。
第十二部 ……
分基金的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投资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 ……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5%; 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
款等;
……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新增,以下序号顺
延)
……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新增)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新增,以下序
号顺延)
……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 除上述(2)、(13)、(17)、(18)
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 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 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 10 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但中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三、估值方法 三、估值方法
…… ……
8、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
回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采用摆动定价
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
性。(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第十四部
……
分基金资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产估值
…… ……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
值;(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
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金季度报告 金季度报告
…… ……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
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
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
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
第十八部
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分基金的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
信息披露
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
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
析等。(新增)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 ……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
等重大事项时;(新增)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进行估值;(新增,以下序号
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