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新活力混合: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5-04-30
天弘新活力混合
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4 月 30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新活力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25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4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天弘新活力 公告依据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 证监许可【2015】630 号 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15 年 4 月 27 日至 2015 年 4 月 27 日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 年 4 月 29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588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 6,069,232,339.94 币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121,189.61 (单位:人民币元) 有效认购份额 6,069,232,339.94 募集份额(单 利息结转的份额 121,189.61 位:份) 合计 6,069,353,529.55 1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10,000,000.00 其中:募集期 位:份) 间 基 金 管 理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16% 人运用固有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运用固有资金认 资 金 认 购 本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事 购本基金,认购费用为 1000 元,并自本基金基金合 基金情况 项 同生效之日起,所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不低 于三年。 其中:募集期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9.94 间 基 金 管 理 位:份) 人的从业人 员 认 购 本 基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0002% 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 是 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 2015 年 4 月 29 日 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 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 间为 0;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占基金 发 起 份 额 占 基发 起 份 额 承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数 总份额比例 金总份额比例 诺持有期限 自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 10,000,000.00 0.16% 10,000,000.00 0.16% 之日起不少 资金 于3年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 0 0 0 0 0 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0 0 0 0 0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合计 10,000,000.00 0.16% 10,000,000.00 0.16%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 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www.t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10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 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 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 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 三年后,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 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成立三年后,如果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 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