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合货币:嘉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20年第1号)
2020-07-17
嘉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20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七月
【重要提示】
一、嘉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嘉合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71号),注册日期为2015年4月7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6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四、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五、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但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六、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七、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八、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6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九、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楼
邮政编码:200082
法定代表人:郝艳芬
成立日期:2014年7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4]621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存续期间:永久存续
联系人:商林华
电话:021-60168300
股权结构: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占 27.27%、上海慧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占27.27%、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18.18%、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占17.83%、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 4.90%、北京智勇仁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占4.5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郝艳芬女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分行、上海慧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燕女士,江西省教育学院学士。曾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兼工会副主席,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朱秋燕女士,江西财经大学硕士。曾担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卢础其先生,现任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有限公司监事、万和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剑华先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福建华兴证券公司、福建省资信评估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金融企业单位,负责多家上市公司的股份制改制、股票发行上市和企业收购兼并工作。现任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蔡奕先生,厦门大学法学博士。曾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工作,先后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监察部副总监,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曹凤岐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毕业。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荣休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并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投资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金融学会副会长等职,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长辉先生,北京大学金融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创业投资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生中心副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北京市金融学会理事,北京市投资学会理事,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振亚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曾担任国际货币基金总部华盛顿亚洲局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兼研究总部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等职务,现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英国伯明翰大学国际金融与跨国银行项目教授,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单兵先生,监事会主席,上海财经大学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学士。曾就职于南通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源吉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贝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卢宇凡先生,监事,英国伯恩茅斯大学硕士。曾就职于格兰仕集团、佛山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廖俊杰先生,监事,同济大学硕士。现任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付祥先生,职工监事,南京大学硕士、学士。曾就职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衍生品投资部副总监。
刘歆茹女士,职工监事,武汉大学硕士、学士。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高级专员。
王奕人先生,职工监事,美国德雷塞尔大学硕士,山东大学学士。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
3、高级管理人员
郝艳芬女士,简历同上,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蔡奕先生,简历同上,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崔为中先生,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曾任中创投资公司海南代表处系统管理员资金主管,中诚信证券评估公司海南分公司电脑部经理、办公室副主任,长城证券公司信息技术部总助,英大证券公司IT技术总监,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高明先生,英国诺丁汉大学商学院硕士。曾任中国石化集团市场开发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加拿大贝祥投资集团高级投资经理,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二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文炜先生,武汉大学金融学硕士。曾在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盈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职。曾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沈珂先生,南京大学信息学学士。曾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高级工程师,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助理,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季慧娟女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同济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员,德邦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交易员兼研究员,中欧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交易员。2014年12月加入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季慧娟女士于2015年7月8日至今任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和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月24日至2019年6月4日期间任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1月22日至今任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12月13日至今任嘉合磐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4月29日至今任嘉合锦鹏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于启明先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加入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启明先生于2012年7月6日至2015年6月13日期间任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5月21日至2015年6月13日期间任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月29日至今任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和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11月22日至今任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3月13日至今任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7月24日至今任嘉合磐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11月15日至今任嘉合磐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4月29日至今任嘉合锦鹏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汪静以女士,山东大学经济学、法学双学士,曾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2015年加入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汪静以女士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至今任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和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7 月 25 日至今任嘉合磐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薛思乔先生,2015年5月6日至2016年7月28日期间任嘉合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蔡奕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姚文辉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职务。
于启明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监职务。
付祥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衍生品投资部副总监职务。
骆海涛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副总监职务。
李国林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副总监职务。
王玉英女士,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职务。
朱萍女士,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室副总监职务。
梁凯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配置管理部FOF基金经理职务。
张卫宇女士,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衍生品投资部投资经理职务。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8人,平均年龄33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9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006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六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8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2005年至今共十三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楼
法定代表人:郝艳芬
电话:021-60168270
传真:021-65015087
联系人:商林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
网址:www.haoamc.com
(2)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https:// trade.haoamc.com/etrading/
(3)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信交易平台
微信公众号:嘉合基金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登记机构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楼
法定代表人:郝艳芬
电话:021-60168300
传真:021-65015080
联系人:蔡文婷
网址:www.haoamc.com(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陆奇(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二期25楼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合伙人:邹俊
电话:021-22123075
传真:021- 62881889
联系人:张楠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楠、欧梦溦
四、基金的名称
嘉合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保持基金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 1 年以内(含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发展态势、金融监管政策、财政与货币政策、市场及其结构变化和短期的资金供需等因素的分析,形成对市场短期利率走势的判断。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根据不同类别资产的收益率水平(不同剩余期限到期收益率、利息支付方式以及再投资便利性),结合各类资产的流动性特征(日均成交量、交易方式、市场流量)和风险特征(信用等级、波动性),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和期限匹配情况。
2、债券筛选策略
本基金将优先考虑安全性因素,优先选择央票、短期国债等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以规避风险。在基金投资中对个券进行选择时,首先本基金将针对各券种的信用等级、剩余期限和流动性进行初步筛选;第二步,本基金将评估其投资价值,进行再次筛选,这一步主要针对各券种的收益率与剩余期限的结构合理性进行筛选;最后,在前两步筛选的基础上,再评估各券种的到期收益率波动性与可投资量(流通量、日均成交量与冲击成本估算),从而综合决定具体各个券种的投资比例。
3、现金流管理策略
作为现金管理工具,本基金具有较高的流动性要求。本基金将会紧密关注申购/赎回现金流变化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等影响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管理的因素,建立组合流动性监控管理指标,实现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实时管理。具体操作中,本基金将综合平衡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现金留存、银行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持有高流动性券种、正向回购、降低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也可采用持续滚动投资方法,将回购或债券的到期日进行均衡等量配置等手段,从而争取在保持充分流动性的基础上取得较高收益。
4、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策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类基金投资于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主要以对提高组合整体收益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将在有效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标的品种的基本面研究,结合衍生工具定价模型预估衍生工具价值或风险,谨慎投资。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履行相应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十、基金的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
(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3)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
(4)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5)非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的资产支持证券。
(6)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240天。
(2)本基金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3)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5%;
(4)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10%;
(5)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30%;
(6)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续5个交易日累计赎回30%以上的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20%。
(7)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8)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9)本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但投资于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10)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5%。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AAA以上(含AAA)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4)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不包括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投资的基金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6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2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30%;
(15)本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不包括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投资的基金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2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9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8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20%;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10%。
(17)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变更或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且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除上述第(3)、(12)、(18)、(19)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债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六、业绩比较基准
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二、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十三、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0年7月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4,480,455,045.80 59.21
其中:债券 4,480,455,045.80 59.21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805,064,727.60 37.0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2,553,284.33 0.69
4 其他资产 228,779,560.51 3.02
5 合计 7,566,852,618.24 100.00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号 (%)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5.36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
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不存在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资产净值20%的情况。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6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6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2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66.9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
2 30天(含)—60天 2.9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1.59 -
天的浮动利率债
3 60天(含)—90天 2.3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
4 90天(含)—120天 9.2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
5 120天(含)—397天(含) 17.6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
合计 99.13 -
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40天。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号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39,511,558.40 13.7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39,511,558.40 13.74
4 企业债券 191,874,024.94 2.5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575,619,043.05 20.83
6 中期票据 269,699,119.94 3.57
7 同业存单 1,403,751,299.47 18.56
8 其他 - -
9 合计 4,480,455,045.80 59.24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119,946,916.72 1.59
动利率债券
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
码 (张) (元) 比例(%)
1 130235 13国开35 6,000,000 599,892,70 7.93
0.20
2 111909 19浦发银行C 5,500,000 549,644,40 7.27
102 D102 8.99
3 012000 20电网SCP01 3,500,000 350,324,58 4.63
347 0 1.73
4 160203 16国开03 3,200,000 319,671,94 4.23
1.48
5 111903 19农业银行C 3,000,000 298,642,65 3.95
228 D228 2.41
6 111915 19民生银行C 2,800,000 279,700,53 3.70
129 D129 7.81
7 012000 20中油股SCP 2,000,000 200,048,54 2.64
426 005 9.84
8 012000 20东航股SCP 2,000,000 199,895,52 2.64
222 001 7.86
9 160309 16进出09 1,200,000 119,946,91 1.59
6.72
10 041900 19汇金CP003 1,100,000 110,006,62 1.45
139 8.74
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 0
数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2496%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767%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1468%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25%。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5%。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9.2 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的处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的处罚。
注:本基金对上述主体发行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同的要求。除上述主体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
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9.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60,026,887.96
3 应收利息 23,163,313.36
4 应收申购款 45,589,359.19
5 其他应收款 -
6 其他 -
7 合计 228,779,560.51
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嘉合货币A
净值增 业绩比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长率标 较基准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准差② 收益率 率标准差
③ ④
2015年5月6日至 1.9243% 0.0063% 0.8877% 0.0000% 1.0366% 0.0063%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1月1日至 3.5259% 0.0137% 1.3537% 0.0000% 2.1722% 0.0137%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1月1日至 4.1371% 0.0073% 1.3500% 0.0000% 2.7871% 0.0073%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1月1日至 3.6062% 0.0044% 1.3500% 0.0000% 2.2562% 0.0044%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至 2.5198% 0.0042% 1.3500% 0.0000% 1.1698% 0.0042%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1日至 0.5721% 0.0054% 0.3366% 0.0000% 0.2355% 0.0054%
2020年3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17.3825% 0.0081% 6.6279% 0.0000% 10.7546% 0.0081%
2020年3月31日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2、嘉合货币B
净值收 业绩比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收益 益率标 较基准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准差② 收益率 率标准差
③ ④
2015年5月6日至 2.0913% 0.0063% 0.8877% 0.0000% 1.2036% 0.0063%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1月1日至 3.7730% 0.0137% 1.3537% 0.0000% 2.4193% 0.0137%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1月1日至 4.3872% 0.0073% 1.3500% 0.0000% 3.0372% 0.0073%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1月1日至 3.8558% 0.0044% 1.3500% 0.0000% 2.5058% 0.0044%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至 2.7663% 0.0042% 1.3500% 0.0000% 1.4163% 0.0042%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1日至 0.6321% 0.0053% 0.3366% 0.0000% 0.2955% 0.0053%
2020年3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18.7785% 0.0081% 6.6279% 0.0000% 12.1506% 0.0081%
2020年3月31日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二、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注: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五、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及《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的生效时间。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6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
(二)“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三)“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四)“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删去“其他销售机构”中的机构信息,更新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表述。
(五)“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投资组合报告信息,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复核的日期。
(六)“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业绩表现情况。
(七)“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八)新增“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刊登的与本基金相关的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