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7-14
国联安鑫享混合A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7 月 14 日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5 年 7 月 14 日起对 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A 类份额(以下简称“上述基金”)通过本公司柜台直销渠道开展赎回 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基金 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64) 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007) 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57) 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28) 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21) 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01359) 二、适用范围 通过柜台直销渠道参与上述基金的基金份额在本次优惠活动期间通过柜台 直销渠道赎回时享受赎回费率优惠。通过转托管业务从其他销售渠道转托管至柜 台直销渠道的基金份额不参与本次优惠活动。上述基金的直销机构为国联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茅斐 网址:www.vip-funds.com 或 www.gtja-allianz.com 三、优惠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自 2015 年 7 月 14 日起开始。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本次优惠活动 结束时间。 四、优惠内容 优惠活动期间,凡在本次优惠活动适用范围内的基金份额在赎回时享有以下 赎回费优惠: 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优惠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原赎回费率 优惠赎回费率 T<7 日 1.5% 1.5% 7 日≤T<30 日 0.75% 0.75% 30 日≤T<3 个月 0.6% 0.45% 3 个月≤T<6 个月 0.6% 0.3% 6 个月≤T<1 年 0.6% 0.15% 1 年≤T<2 年 0.3% 0.075% T≥2 年 0% 0% 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优惠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原赎回费率 优惠赎回费率 T<7 日 1.5% 1.5% 7 日≤T<30 日 0.75% 0.75% 30 日≤T<3 个月 0.6% 0.45% 3 个月≤T<6 个月 0.6% 0.3% 6 个月≤T<1 年 0.6% 0.15% 1 年≤T<2 年 0.3% 0.075% T≥2 年 0% 0% 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优惠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原赎回费率 优惠赎回费率 1 T<7 日 1.5% 1.5% 7 日≤T<30 日 0.75% 0.75% 30 日≤T<3 个月 0.6% 0.45% 3 个月≤T<6 个月 0.6% 0.3% 6 个月≤T<1 年 0.6% 0.15% 1 年≤T<2 年 0.3% 0.075% T≥2 年 0% 0% 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优惠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原赎回费率 优惠赎回费率 T<7 日 1.5% 1.5% 7 日≤T<30 日 0.75% 0.75% 30 日≤T<3 个月 0.5% 0.375% 3 个月≤T<6 个月 0.5% 0.25% 6 个月≤T<1 年 0.2% 0.05% T≥1 年 0% 0% 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优惠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原赎回费率 优惠赎回费率 T<7 日 1.5% 1.5% 7 日≤T<30 日 0.75% 0.75% 30 日≤T<3 个月 0.5% 0.375% 3 个月≤T<6 个月 0.5% 0.25% 6 个月≤T<1 年 0.2% 0.05% T≥1 年 0% 0% 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优惠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原赎回费率 优惠赎回费率 T<7 日 1.5% 1.5% 2 7 日≤T<30 日 0.75% 0.75% 30 日≤T<3 个月 0.5% 0.375% 3 个月≤T<6 个月 0.5% 0.25% 6 个月≤T<1 年 0.2% 0.05% T≥1 年 0% 0% 注:1 年指 365 天,1 个月为 30 天。 上述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优惠后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资产,即计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不低于按原赎回费率计算的应归入基金 资产的部分。此次赎回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 响。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vip-funds.com 或 www.gtja-allianz.com 查询相关事宜。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 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 资。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