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关于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2015-04-29
国联安鑫享混合A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4 月 2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2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4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基金有 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联安鑫享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的有 关规定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5]584 号 自 2015 年 4 月 21 日至 2015 年 4 月 23 日 基金募集期间 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 年 4 月 27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619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989,125,693.33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 1,032,264.91 民币元) 有效认购份额 6,989,125,693.33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1,032,264.91 合计 6,990,157,958.24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0.00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单位:份 )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 本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无 基金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项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0.00 的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本 基 (单位:份) 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是 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 2015 年 4 月 28 日 确认的日期 注:(1)《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 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2)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① 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②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 数量区间均为 0; ③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 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个工 作日之后,按照具体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有关规定,及时查询交易确认情况。投 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免 长途话费)和网站(www.gtja-allianz.com 或 www.vip-funds.com)查询交易确 认状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 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具体时 间由本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