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元大稳健债券: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9-07-05
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 年 7 月 5 日
1.V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A/C
基金主代码 00121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0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 2019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A 华润元大稳健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212 001213
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1.053 1.040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93,920.76 49,100.5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46,960.38 24,550.27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8 0.12
注:按照《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
红条件的
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 6 月末、12 月末最后一个自然日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
润超过 0.02 元
时,必须进行收益分配。每年收益分配次数至多 4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
得低于收益分
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50%。上表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按照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 50%计算而得。
2.V V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 年 7 月 8 日
除息日 2019 年 7 月 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 年 7 月 1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 其红利将按 2019 年 7 月 8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为基金份额。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9 年 7 月 9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9 年 7 月 10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
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3.V V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
转出的
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修改分红
方式。
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
选择具体分
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咨询办法: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ryuantafund.com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755-88399000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
募说明
书及相关公告)。
(4)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
投资者留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