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关于参加部分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12-18
关于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部分销售
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经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10 家销售机构协商一致,自 2015 年 12 月 21 日起,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以下 10 家销售机构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12(A 类)、001213(C 类))
二、本基金参加下列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本基金的申购手续费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
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具体折扣费率以上述销售机构页面公示为准,本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本基
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以上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截止日期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
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销售机构
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