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深圳分公司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设立深圳分公司,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并取得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分公司名称: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43B
负责人:唐丽
经营范围: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设立分公司事宜已向深圳证监局报告,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