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平台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平台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一致,自2023年6月1日起参加平安银行旗下
行E通平台(以下简称“平安银行‘行E通’”)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已开通平安银行“ 行E通”业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
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
的机构投资者。
二、活动时间:
自2023年6月1日起,活动截止日期以平安银行“ 行E通”公告为准。
三、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自2023年6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 行E通”申购本公司管理的且
在平安银行“行E通”销售的非零申(认)购费率开放式基金,申购费率享有优
惠,具体费率折扣和优惠活动期限以平安银行“ 行E通”公告为准。优惠前基
金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平安银行“ 行E通”进行销售的基金
产品,则自该基金开放申(认)购当日起,是否参与优惠活动,以平安银行“ 行E
通”公告为准。
1四.本、重费要率提优示惠: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管理的通过上述机构销售并处于正常
申购期的基金,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以及处
于封闭2.投期资的者基欲金了。解基金的费率情况,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平安银行“行E通”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243265
公司网站:https://cor.etbank.com.cn/
(二)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628-5888
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
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
“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
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