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关于增加民生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的公告
关于增加民生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转
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9年2月14日起,将
新增民生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认申购业务 定投业务 转换业务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
1 400005 开通 开通 开通
投资基金 A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
2 400006 开通 开通 开通
投资基金 B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
3 400009 开通 开通 开通
投资基金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 400011(前端)
4 开通 开通 开通
投资基金
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
5 400013 开通 开通 开通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
6 400015 开通 开通 开通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
7 400016 开通 开通 开通
投资基金
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
8 400020 开通 开通 开通
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
9 400023 开通 开通 开通
型证券投资基金 A
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
10 002068 开通 开通 开通
型证券投资基金 C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
11 400027 开通 开通 开通
投资基金 A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
12 400029 开通 开通 开通
投资基金 C
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13 400030 开通 开通 开通
基金
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
14 001318 开通 开通 开通
型证券投资基金 A
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
15 002060 开通 开通 开通
型证券投资基金 C
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
16 001495 开通 开通 开通
资基金 A
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
17 002162 开通 开通 开通
资基金 C
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
18 001702 开通 开通 开通
投资基金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
19 001614 开通 开通 开通
投资基金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
20 004005 开通 开通 开通
证券投资基金 A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
21 004006 开通 开通 开通
证券投资基金 C
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
22 004244 开通 开通 开通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
23 006785 开通 暂不开通 暂不开通
券投资基金
备注 1.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B 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限额为 500 万元。若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 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500 万份时,本基金登记机
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A 升级为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 B。若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B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
额低于 500 万份时,本基金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B 降级为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A;
2. 自 2016 年 9 月 12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含 A、C 份额)的
单笔金额 100 万元以上(不含 100 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
单个基金帐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 100 万元(不
含 100 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3. 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民生证券办理上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
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守民
生证券的具体规定。
二、 重要提示
1. 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
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
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
况以公告为准。
3.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
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
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
转换业务。
4. 本公告解释权归民生证券所有。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民生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376
网站:www.mszq.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28-5888
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四、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
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
的原则,应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
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九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