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关于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30只基金销售渠道并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关于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东方基金旗下东方
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30只基金销售渠道并
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基煜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煜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6月1日起,将
新增基煜基金办理东方基金旗下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30只
基金(详见下表)的开户、申购及转换(仅限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业务。
代码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20
2 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07
3 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13
4 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702
5 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173
6 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648
7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11
8 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174
9 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001987
10 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03
11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01
12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4005
13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4006
14 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18
15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16
16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614
17 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480
18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1120
19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1121
20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400027
21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400029
22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1450
23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1451
24 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1318
25 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2060
26 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1384
27 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1385
28 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25
29 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1160
30 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1161
31 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3530
32 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3531
33 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3324
34 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3325
35 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15
36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09
37 东方臻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2896
38 东方臻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2897
39 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244
40 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32
注: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含A、C类)、东方荣家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含A、C
类)、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含A、C类)、东方永兴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含A、C类)正处在封闭运作期间,本公司不
对该只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办理进行确认。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安排该基金在规定时间段的开放事宜,并按
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尽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产品开放期间,
投资者可通过基煜基金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申请。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煜基金网站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及销售业务。具体办理程
序请遵循基煜基金的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基煜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站:www.jiyufund.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
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
负”的原则,应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
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