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关于开通武汉伯嘉基金销售定投业务的公告
关于开通武汉伯嘉基金销售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武汉市伯嘉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伯嘉”)协商一致,自2017年4月13日起,将开 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武汉伯嘉销售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本公司 武汉伯 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定投下 嘉定投 代码 限 下限 1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01 1元 届时以 400003(前端) 1元 其公告 2 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04(后端) 1元 为准 3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A 400005 1元 4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B 400006 1000 元 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400007(前端) 1元 5 基金 400008(后端) 1元 6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09 1元 400011(前端) 1元 7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12(后端) 1元 8 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13 1元 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 9 400015 1元 资基金 10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16 1元 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1 400018 1元 金 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2 400020 1元 金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3 400022 1元 A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4 002193 1元 C 15 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400023 1元 基金 A 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16 002068 1元 基金 C 17 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25 1元 18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400027 1元 19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400029 1元 20 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30 1元 21 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32 1元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22 001120 1元 券投资基金 A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23 001121 1元 券投资基金 C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4 001196 1元 金A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5 002192 1元 金C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6 001198 1元 金A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7 002163 1元 金C 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28 001318 1元 基金 A 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29 002060 1元 基金 C 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30 001384 1元 基金 A 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31 001385 1元 基金 C 32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1450 1元 33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1451 1元 34 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1495 1元 35 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2162 1元 36 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702 1元 37 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648 1元 38 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173 1元 39 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174 1元 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40 002497 1000 元 金 41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614 1000 元 42 东方臻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2896 1元 43 东方臻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2897 1元 44 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545 1000 元 45 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3837 1元 46 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3838 1元 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47 004244 1元 资基金 注: 1、东方金账簿货币 B 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限额为 500 万元。若东方金账簿货币 A 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500 万份时,本基金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 该基金账户持有的东方金账簿货币 A 升级为东方金账簿货币 B。若东方金账簿货币 B 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 500 万份时,本基金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 基金账户持有的东方金账簿货币 B 降级为东方金账簿货币 A; 2、自 2014 年 5 月 21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本 基金的单笔金额 2000 万以上(不含 2000 万)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 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帐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 不得超过 2000 万元(不含 2000 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 予确认; 3、自 2016 年 7 月 11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东方臻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 额 50 万以上(不含 50 万)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 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 50 万元 (不含 50 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4、自 2016 年 8 月 30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含 A、C 类)的单笔金额 100 万元以上(不含 100 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 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帐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 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 100 万元(不含 100 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 权拒绝,不予确认; 5、自 2016 年 9 月 12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含 A、 C 份额)的单笔金额 100 万元以上(不含 100 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 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帐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 金额不得超过 100 万元(不含 100 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不予确认; 6、自 2016 年 9 月 13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含 A、C 类)的单笔金额 50 万以上(不含 50 万)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 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 不得超过 50 万元(不含 50 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 认; 7、自 2016 年 9 月 21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单笔金额 50 万以上(不含 50 万)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 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 50 万元(不含 50 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申请时间先后,对累计 金额 50 万以内的予以确认(包含 50 万),超出金额不予确认; 8、自 2016 年 10 月 17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含 A、C 类)单笔金额 100 万元以上(不含 100 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 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帐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 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 100 万元(不含 100 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 拒绝,不予确认; 9、自 2016 年 11 月 10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含 A、C 类)单笔金额 50 万以上(不含 50 万)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 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 金额不得超过 50 万元(不含 50 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 予确认; 10、自 2016 年 12 月 19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单笔金额 50 万以上(不含 50 万)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 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 50 万元(不含 50 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申请时间先后,对累计 金额 50 万以内的予以确认(包含 50 万),超出金额不予确认; 11、自 2017 年 4 月 10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含 A、C 类)基金的单笔金额 100 万以上(不含 100 万)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 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 金额不得超过 100 万元(不含 100 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不予确认; 12、本公司旗下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通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该基金暂不开通定投业务的办理,后续动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13、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自 2017 年 4 月 13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武汉伯嘉的网上交易、移动端等渠道 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武汉伯嘉的规定。 二、 重要提示 1. 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 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 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本公 司公告为准。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武汉伯嘉客户服务热线:400-027-9899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 7栋23层1号、4号 网站:www.buyfunds.cn 2. 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28-588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2-4 层 网站:www.orient-fund.com 或 www.df5888.com 四、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 应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 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