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关于开展直销中心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开展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惠新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直销中心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决定自 2017 年 3 月 14 日起,对本公司直销客户开展东方鼎新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东方 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赎回费率(含转换转出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渠道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二、适用基金: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代码:001196) 优惠后计入基 持有时长 原赎回费率 原计入基金资产比例 优惠后费率 金资产比例 7 日以内 1.50% 100% 1.50% 100% 7 日(含)-30 0.75% 100% 0.75% 100% 日 30 日(含)-180 0.50% 75% 0.375% 100% 日 180 日以上(含) 0 0 0 0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代码:001198) 优惠后计入基 持有时长 原赎回费率 原计入基金资产比例 优惠后费率 金资产比例 7 日以内 1.50% 100% 1.50% 100% 7 日(含)-30 0.75% 100% 0.75% 100% 日 30 日(含)-180 0.50% 75% 0.375% 100% 日 180 日以上(含) 0 0 0 0 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代码:001495) 优惠后计入基 持有时长 原赎回费率 原计入基金资产比例 优惠后费率 金资产比例 7 日以内 1.50% 100% 1.50% 100% 7 日(含)-30 0.75% 100% 0.75% 100% 日 30 日(含)-180 0.50% 75% 0.375% 100% 日 180 日以上(含) 0 0 0 0 以上三只基金的赎回费用(含转换转出费用)均由赎回基金(含转换转出)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优惠后赎回费(含转换转出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不 低于按原赎回费率计算的应计入基金资产的部分,即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结束时间以本公司另行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公司网址:www.orient-fund.com 客服电话:400-628-5888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 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 者自负”的原则,应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 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