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5-04-22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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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198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4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等。
注:-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5]490 号
自 2015 年 4 月 13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15 年 4 月 15 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 年 4 月 17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611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265,923,557.4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49,801.29
有效认购份额 5,265,923,557.49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49,801.29
合计 5,265,973,358.78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00
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00
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 是
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5 年 4 月 21 日
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
基金财产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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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前往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拨打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客 服 热 线 ( 400-628-5888 ) 或 登 陆 公 司 网 站 ( www.df5888.com 或
www.orient-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内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中规定。在确定开放申购、赎回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在开放
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上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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