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关于开展直销中心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3-11
关于开展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惠新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直销中心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决定自 2017 年 3 月 14 日起,对本公司直销客户开展东方鼎新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东方
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赎回费率(含转换转出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渠道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二、适用基金: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代码:001196)
优惠后计入基
持有时长 原赎回费率 原计入基金资产比例 优惠后费率
金资产比例
7 日以内 1.50% 100% 1.50% 100%
7 日(含)-30
0.75% 100% 0.75% 100%
日
30 日(含)-180
0.50% 75% 0.375% 100%
日
180 日以上(含) 0 0 0 0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代码:001198)
优惠后计入基
持有时长 原赎回费率 原计入基金资产比例 优惠后费率
金资产比例
7 日以内 1.50% 100% 1.50% 100%
7 日(含)-30
0.75% 100% 0.75% 100%
日
30 日(含)-180
0.50% 75% 0.375% 100%
日
180 日以上(含) 0 0 0 0
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代码:001495)
优惠后计入基
持有时长 原赎回费率 原计入基金资产比例 优惠后费率
金资产比例
7 日以内 1.50% 100% 1.50% 100%
7 日(含)-30
0.75% 100% 0.75% 100%
日
30 日(含)-180
0.50% 75% 0.375% 100%
日
180 日以上(含) 0 0 0 0
以上三只基金的赎回费用(含转换转出费用)均由赎回基金(含转换转出)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优惠后赎回费(含转换转出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不
低于按原赎回费率计算的应计入基金资产的部分,即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结束时间以本公司另行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公司网址:www.orient-fund.com
客服电话:400-628-5888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
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
者自负”的原则,应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
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