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关于基金经理暂停履行职务的公告
2017-03-09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基金经理暂停履行职务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经理周薇女士因
个人原因(休产假)无法正常履行职务,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批准周薇女士自
2017 年 3 月 10 日起开始休假。
周薇女士休假期间,其管理产品的固定收益类投资由吴萍萍女士和黄诺楠
女士代为管理。吴萍萍女士代为管理东方永熙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润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固定收益类投资;黄诺楠女
士代为管理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固定收益类投资。
周薇女士休假结束后,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上述事项已根据有关法规向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报备。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