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旗下基金中基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直销渠道申购、赎回、转换旗下公募基金免除相关费用的公告
2021-03-09
鹏华弘润混合A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对旗下基金中基金资产管理计划 通过直销渠道申购、赎回、转换旗下 公募基金免除相关费用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一一基金中基金指引》规定,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中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转换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转换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对于本公司旗下基金中基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直销渠道申购、赎回、转换本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 )免除相关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中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的定义 基金中基金资产管理计划是指,由本公司发行的,将80%以上的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募基金的资产管理计划。 二、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自2021年3月9日起开始施行,活动结束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留意。 三、费率优惠内容 本公司基金中基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申购、赎回、转换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的(ETF除外),将免除申购费、赎回费、转换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转换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前应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了解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