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关于调整直销中心首次认/申购单笔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2017-07-10
鹏华弘润混合A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直销中心首次认/申购 单笔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向投资者更好地提供服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决定自 2017 年 7 月 11 日起,调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申 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自 2017 年 7 月 11 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申购本公司 旗下基金,单笔最低金额限制由 50 万元(含)调整为 100 万元(含)。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再次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时不受上述单笔 最低金额限制。 本调整方案所涉及的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公司将在各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更新中作相应调整。 二、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费) 风险提示: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 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