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浦发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7-31
鹏华弘润混合A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浦发银行网上银 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经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浦发银行”)协商 一致,决定自 2015 年 8 月 3 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与浦发银行网上银行、手机 银行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浦发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下述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收费基金) 的合法个人及机构投资者。 二、适用期限 2015 年 8 月 3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法定基金交易日)。 三、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 000007 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000053 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000289 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 000409 鹏华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 000780 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 000854 鹏华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 001172 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8 001188 鹏华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 001190 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0 001191 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11 160602 普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2 160603 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13 160605 鹏华中国 50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4 160607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 160610 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 160611 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7 160612 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8 160613 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9 160615 鹏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 160616 鹏华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1 160617 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2 160620 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3 160628 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4 206001 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25 206003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26 206005 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7 206006 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 28 206007 鹏华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9 206009 鹏华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0 206010 鹏华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31 206011 鹏华美国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 32 206012 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3 206013 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4 206015 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5 206018 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6 001188 鹏华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申购费率优惠方式 活动期间,投资者凡通过浦发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上述基金, 给予申购费率 8 折优惠: 1、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实行上述折扣率优惠:(1)如优惠后申购费 率低于 0.6%,则按 0.6%计算申购费率;(2)如发生基金申购比例配售,则该笔 申购委托适用最终确认金额所对应的基础申购费率及原申请金额所确定的实际 折扣率。 2、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 0.6%的,按照原费率执行。 3、原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原费率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本活动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各开放式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 费率,不包括:(1)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2)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3) 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率;(4)基金转换所涉及的申购费率。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拟购买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3、本公司将与浦发银行协商后决定上述优惠活动是否展期以及新增参与优 惠活动的基金产品,届时将另行公告相关内容。 4、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浦发银行所有,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浦发银行各营业网点; (2)浦发银行网址:www.spdb.com.cn; (3)浦发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28。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鹏华基金网站: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拟 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 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