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科技: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5-07-24
金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金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鹰科技创新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116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金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
公告依据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5 年 7 月 29 日
赎回起始日 2015 年 7 月 29 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
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
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
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
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
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为前端收费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项目 申购金额 A(元) 费率
A <100 万 1.50%
100 万≤A<300 万 1.00%
申购费
300 万≤A<500 万 0.60%
A≥500 万 1000 元/笔
注:上表中,A 为投资者申购金额。
备注:申购费用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
别计算。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无。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项目 申购金额 A(元),T 为持有期 费率
T<7 日 1.50%
7 日≤T<6 个月 1.00%
赎回费
6 个月≤T<1 年 0.50%
1 年≤T<2 年 0.25%
T≥2 年 0
(注:1 个月按 30 天计算,2 个月按 60 天计算,以此类推;1 年按 365 天计算,2 年按 730 天计算,
以此类推。投资者通过日常申购或基金转入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 个月的投资者
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者收
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投资者,应当将不低于赎
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中计入基金财产之余的费用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 7 楼 16 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189 号 22-23 层
法定代表人:凌富华
成立时间:2002 年 12 月 2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6-135-888
电话:020-83936180
传真:020-83283445
联系人:潘晓毅
网址:www.gefund.com.cn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江
海证券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九州证券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投天琪期货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
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
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本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管
理人将在前述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
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转换、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等其他相关业务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查阅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了解基金申购、赎回等事宜,亦可通
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