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关于增加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并进行费率调整的公告
2016-08-1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
金销售机构并进行费率调整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汇成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成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汇成基金自 2016
年 8 月 11 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截至该日已成立的除 ETF 基金、工银瑞信薪金货
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工银瑞信财富货币市场基金 A/B 类、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保本
混合 B 类、工银核心价值混合 H、工银稳健成长混合 H 基金、工银泰享三年理财
债券、工银恒享纯债债券以外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汇成基金(www.fundzone.cn)办理开户、申购、赎回、定
期定额申购、基金转换等业务,同时应汇成基金费率调整的申请,经协商一致,
本公司配合汇成基金对旗下基金在汇成基金的费率进行调整。
一、转换业务提示
1、截至公告日,本公司旗下的 LOF 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
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
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部分货币基金(工
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添益快线
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 7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14 天理财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60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开通转
换业务;
2、工银增强收益债券 A、B 类之间、工银信用添利债券 A、B 类之间、工银
双利债券 A、B 类之间、工银添颐债券 A、B 类之间、工银信用纯债 A、B 类之间、
工银产业债 A、B 类之间、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A、C 类之间、工银信用纯
债两年定开债券 A、C 类之间、工银添福债券 A、B 类之间、工银纯债 A、B 类之
间、工银绝对收益混合发起 A、B 类之间、工银保本 3 号混合 A、B 类之间、工银
瑞信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 A、B 类之间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3、投资者办理转换业务的规则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定投业务提示
1、投资者通过汇成基金 (www.fundzone.cn)办理基金定投业务,应遵循
汇成基金的具体规定。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
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
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三、费率优惠活动
自 2016 年 8 月 11 日起,投资者通过汇成基金(www.fundzone.cn)申购(含
定期定额申购)、转换本公司基金的(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其申购费率 4 折起,优惠后费率低于 0.6%的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
等于、低于 0.6%或为固定费用的,其申购费率按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规定的费率
执行。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
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费率优惠详细规则以汇成基金的相关公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1、本次费率调整仅适用于本公司在汇成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
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
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本次费率调整解释权归汇成基金所有,有关费率调整的具体规定如有变
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汇成基金的有关公告。
3、费率调整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汇成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
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汇成基金官网: www.fundzone.cn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
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