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关于增加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5-09-1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中信期货”)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中信期货自 2015 年 9 月 18 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
截至 2015 年 9 月 17 已成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名单如下:工银产业债 A、工银产业债 B、工
银纯债一年定开 A、工银纯债一年定开 C、工银纯债两年定开 A、工银纯债两年定开 C、工银
添福债券 A、工银添福债券 B、工银保本 3 号混合 A、工银保本 3 号混合 B、工银月月薪定期
支付、工银金融地产混合、工银信息产业混合、工银纯债 A、工银纯债 B、工银绝对收益 A、
工银绝对收益 B、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工银灵活配置混合、工银高端制造股票、工银研
究精选股票、工银医疗保健股票、工银创新动力股票、工银战略转型股票、工银国企改革股
票、工银新金融股票、工银农业产业股票、工银生态环境股票、工银丰盈回报灵活配置、工
银互联网加股票、工银聚焦 30 股票、工银新蓝筹股票、工银核心价值混合 A、工银稳健成
长混合 A、工银红利混合、工银大盘蓝筹混合、工银沪深 300、工银中小盘混合、工银消费
服务混合、工银主题策略混合、工银量化策略混合、工银货币、工银平衡、工银强债 B、工
银添利 B、工银双利 B、工银添颐 B、工银 7 天理财 B、工银信用纯债 B、工银 14 天理财 B、
工银 60 天理财 B、工银强债 A、工银添利 A、工银双利 A、工银添颐 A、工银 7 天理财 A、工
银信用纯债 A、工银 14 天理财 A、工银 60 天理财 A、工银全球、工银全球精选、工银保本
混合 A、工银保本 2 号混合发起。
投资者可以通过中信期货相关销售网点办理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转
换等业务。
一、转换业务提示
1、截至公告日,本公司旗下的 LOF 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睿智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睿智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QDII 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短期理财基金(工银瑞信 7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14 天
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60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部分货币基
金(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添益快线货币
市场基金、工银瑞信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及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B 未开通
转换业务;
2、工银增强收益债券 A、B 类之间、工银信用添利债券 A、B 类之间、工银双利债券 A、
B 类之间、工银添颐债券 A、B 类之间、工银信用纯债 A、B 类之间、工银产业债 A、B 类之
间、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A、B 类之间、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开债券 A、B 类之间、工
银添福债券 A、B 类之间、工银纯债 A、B 类之间、工银绝对收益混合发起 A、B 类之间、工
银保本 3 号混合 A、B 类之间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3、投资者办理转换业务的规则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定投业务提示
1、投资者通过中信期货办理基金定投业务,应遵循中信期货的具体规定。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
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
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
财方式。
三、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中信期货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按照中信期货
的规定执行。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站: www.citicsf.com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
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
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