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暨监事离 任 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决定修改公司章程,本公司不再设置监事,由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职权。
本公司取消监事后,刘宇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
公司将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 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