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多策略: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9-06-18
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A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 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 年 6 月 18 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 C 基金主代码 00172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7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 规定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 年 6 月 2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 年 6 月 20 日 注: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二、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业务时除 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 间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 投资者在上述开放日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转换申请且登记机 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期货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 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日常转换业务 (一)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三部分组成: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费和申 购补差费。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根据各转出基金相应的赎回费率 进行计算和收取;转换费根据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转换费率进行计 算和收取,目前,本基金管理人将转换费率全部设为 0;申购补差 费为转入基金申购费与转出基金申购费之间的差额,申购费率按申 购金额的不同分段收取,申购金额按申请转换时的金额计算,申购 1 补差费按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各自对应的申购费率分别计算,由申 购费率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率低的基金进行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具体申购费率标准请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最新公告。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基金转换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转换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基金转换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1+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与转出基金申购费差额=转入金额-净转入金 额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与转换费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资产中列支;净转入 金额、转入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资产中列支。 (二)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规定的前提下,在与代销机构协商后,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 水平,并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公告。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转出、转入均以 2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转出金额与转入份额。 转换费用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在 T 日多次转换的,单 笔计算转换费用,不按照转换的总份额计算其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按照需转出份额对应的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换 费率计算费用,并向转出方收取;按照需转入的金额对应的转出与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费率计算费用,并向转入方收取。 基金转换只能转换为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 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基金 转换,基金账户冻结期间不受理基金转换申请。 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按转入基金的规定赎回费率计 算赎回费用,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基金公告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从转换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投资者提交申请的基金转换份额不超过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 管的基金份额。如果投资者的基金份额余额高于 1,000 份,投资者 转换的最低份额为 1,000 份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 金份额转换。如果投资者的基金份额低于 1,000 份(含 1,000 份), 投资者转换时必须一次性转换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转换和赎回在计算巨额赎回时同时计算,转出视同赎回。 T 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 T 日规定的正常交易时间内撤消。登记 结算中心在 T+1 日对投资者的 T 日转换申请进行确认。投资者于 T+2 日可查询转换申请确认结果。 3 3、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与下述本公司已发行和 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份额之间的相互转换: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310308 申万菱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310318 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0328 310338 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A 类/B 类) /310339 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0358 申万菱信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0368 申万菱信消费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0388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10398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10508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10518 申万菱信安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201 (A 类/C 类) /001727 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C 类)003493 /003512 申万菱信安鑫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C 类)003601 /003602 申万菱信新能源汽车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001156 4 基金 申万菱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510 申万菱信中证 500 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986 申万菱信量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135 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951 申万菱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009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769 申万菱信量化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418 申万菱信智能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825 申万菱信安泰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5936 /C 类) /005990 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请遵照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执 行。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 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如代销机构未代销全部上述产品的,则 在该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与已代销上述产品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4、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包括网上直销)办理基 金转换业务。 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增加或变动办理机构,本公司将 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始办理日常转换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 5 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申万菱信多策 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申万菱信多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swsmu.com)进行查询。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 021-962299。 3、本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等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请以各销售机构 办理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规定为准。 4、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 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