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范围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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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 分基金投资范围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的 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在旗下部分基金的投资范围中新增存托凭证并 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此次拟进行修改的基金共94只,列表如下: 序号 基金全称 托管人 1鹏华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鹏华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鹏华文化传媒娱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鹏华研究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鹏华研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鹏华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鹏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鹏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鹏华鑫享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鹏华弘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鹏华弘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鹏华弘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鹏华弘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鹏华弘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鹏华弘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鹏华兴泰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鹏华兴悦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鹏华睿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鹏华兴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鹏华弘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鹏华弘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鹏华兴润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鹏华兴惠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鹏华尊惠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鹏华兴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鹏华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鹏华金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7鹏华安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鹏华安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鹏华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鹏华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鹏华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2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鹏华增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鹏华盛世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鹏华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6鹏华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7鹏华股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鹏华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鹏华启航两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鹏华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2鹏华精选回报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鹏华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4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5鹏华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6鹏华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鹏华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8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9鹏华消费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鹏华健康环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2鹏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鹏华优质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鹏华外延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鹏华优质回报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6鹏华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7鹏华价值共赢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8鹏华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9鹏华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鹏华匠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1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2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3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鹏华中证空天一体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6鹏华中证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7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8鹏华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9鹏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1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2鹏华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3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4鹏华沪深港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5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6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7鹏华安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8鹏华安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9鹏华安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鹏华招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1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2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3鹏华长乐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4鹏华聚合多资产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上述产品 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内容主要为: 1、在《基金合同》前言部分增加如下内容: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 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2、在《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如为指数基金,则将“标的指数成份股和 备选成份股”修改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 3、在《基金合同》投资章节补充存托凭证相关投资策略,内容如下: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4、《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若有以下相关条款,则相应做修改,修改如下: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含存托凭证),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含存托凭证),不超过该证券的10%;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含存托凭证,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市的A+H股合计计算),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含存托凭证,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市 的A+H股合计计算),不超过该证券的10%。 详细修订内容请见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规定相应更新《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 上述修改,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 述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20年10月14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 999/400-6788-533)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 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 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 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