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100:关于增加中国农业银行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7-06
南 方 基 金 关 于 大 数 据 100 基 金 增 加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为 代 销 机 构 及
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中国农业银行将自 2015 年 7 月 6 日起代理
销售本公司旗下南方大数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大数据 100 基金”或“本基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定投下限 转换业务 是否参加费率优惠
001113 南方大数据 100 指数 300 元(含) 开通 参加
从 2015 年 7 月 6 日起,投资人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
定投、转换等业务。
从 2015 年 7 月 6 日起,投资人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其
申购费率享有 8 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 0.6%的,申购费率按 8 折优惠(即
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 ,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 0.6%;原申购费
率(含分级费率)低于或等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二、 重要提示
1、 基金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
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
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投资人可与中国农业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额不受
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目前,中国农业银行可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具
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中国农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3、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
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基金转换费用与
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 2007 年 8 月 30 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
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 2008 年 3 月 11 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4、 基金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的申购手续
费,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
续费。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中国农业银
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客服电话:95599
中国农业银行网址:www.abchina.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
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
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
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