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100: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5-06-27
南方大数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南方大数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申
购、转换转入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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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大数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大数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数据 100
基金代码 001113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大数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恢复申购日 2015 年 6 月 29 日
相关业务的起始日 恢复转换转入日 2015 年 6 月 29 日
期及原因说明 开通定投业务日 2015 年 6 月 29 日
原因说明 为满足广大投资人的投资需求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定投业务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
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
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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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讯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
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排名不
分先后)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
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投资人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
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
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
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
额将在 T+1 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 T+2 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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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
相关规定。
(二)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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