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100: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5-04-25
南方大数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南方大数据 1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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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大数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大数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数据 100
基金主代码 0011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4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大数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大数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5]279 号
自 2015 年 4 月 22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15 年 4 月 22 日 止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验资机构名称
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 年 4 月 24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48585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991,441,210.5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0
有效认购份额 991,441,210.52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0
合计 991,441,210.52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234,403.99
0.0236%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 0 至 10 万份(含)
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
况
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 0
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 是
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5 年 4 月 24 日
注: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
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
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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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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