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惠添益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号)
2018-03-05
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5 年 2 月
4 日证监许可 2015【21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7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
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
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
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
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收益风
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收益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
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
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
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
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资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
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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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中“风
险揭示”章节)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
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
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
同,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
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
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购、申购
和赎回基金份额,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以及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1 月 21 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 2017 年第 4 季度
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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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管理人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
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年5月28日
人
批准设立 批准设立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中国证监会
机关 文号 [2001]7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22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冯晶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309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
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222亿元人
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4.10%)、第一创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6.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8.90%)、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90%)、杭州银华聚义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57%)、杭州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比例3.20%)及杭州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2%)。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
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
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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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
FOF投资管理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机构业务部、养老金业务部、交易管理
部、风险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战略
发展部、投资银行部、监察稽核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行政财务部、内
部审计部、深圳管理部等25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上海
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
时下设“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养老
金投资决策及基金中基金投资决策”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
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
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南证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副总裁,西
南证券董事、总裁;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
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
员会执行主任、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中材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
会委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
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并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
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
展部部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
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秘书长。现任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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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坚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重
庆市证券监管办公室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
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长,重庆直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
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
记,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西
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重庆仲裁委仲裁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
会会长。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最早的从
业者,已从业20年。他参与创始的南方基金和目前领导的银华基金是中国优秀的
基金管理公司。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央党校研究生部、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生部、长江商学院EMBA。先后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农村发展信托
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参与筹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
历任南方基金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
理事、香山论坛发起理事、秘书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副主编、北京大
学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企业家俱乐部理事、北京大学哲学系系友会秘书长、北
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会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
科学院培训中心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党委
书记、所长,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
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兼职教授,武汉大
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暨社会保障研究所兼职
教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
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先进会计(教育)工作
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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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理现代
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冬梅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
心(后更名为信利律师事务所),并历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
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金融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
副会长。
封和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所
属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主管合伙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席;还
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
会委员、第29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财务顾问。现任普华永道高级顾问,北京注册
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王芳女士: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2000年至2004年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2004年10月起历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公司首席律师、法律
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合
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兼任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李军先生:监事,管理学博士。曾任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西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高级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业
务总监,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此外,还曾先后担任重庆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企业监管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副
处长、企业管理二处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处长,并曾兼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
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
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主管,北京赛特饭店
财务部主管、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
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曾任银华全球
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抗通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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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国际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
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机械工业部、西南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2001年起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
洪利平女士:硕士学位。曾就职于生命人寿保险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2015 年 8 月加盟银华基金,曾任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投资管理三部二级部
门副总经理。自 2017 年 2 月 28 日起担任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货币市
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及本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3 月
22 日起兼任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哈默女士: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1 日至 2017 年 9 月 4 日。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周毅、王华、姜永康、王世伟、倪明、董岚枫、肖侃宁、周可彦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
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
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一部总监、投资经理及A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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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
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及投资
管理三部总监、投资经理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王世伟先生,硕士学位,曾担任吉林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讲师;平安证券兴
华营业部总经理;南方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都邦保险股权投资部总经理;金元
证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2013年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财
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
司总经理。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
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
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曾任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
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2010
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研究
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肖侃宁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在南方证券武汉总部任投资理财部投资经理,
天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天同180指数基金、天同保本基金及万家货币
基金基金经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任投资经理管理企业年
金,在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总监、
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投资和研究工作)。2016年8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
周可彦先生,硕士学位。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申万巴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嘉实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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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曾担任嘉实泰和价值封闭式基金基金经理职务,华夏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曾担任天弘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3 年 8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公司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瑞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包商银行”)
注册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6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3038 号现代国际大厦 28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成立日期:1998 年 12 月 1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7[28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3084.989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4]205 号
联系电话:0755-33352036
传真:0755-33352158
联系人:董雁
2、主要人员情况
包商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市场营销、运营管理、监察稽核和行政管
理 4 个中心。截至 2017 年 12 月末,包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9 人。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14年2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和银监会核准,包商银行正式获得证券投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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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托管资格。目前,包商银行可开展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
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在内的客户交易资
金等多种资产托(保)管业务,同时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第三方资金等创
新产品业务,并与众多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商业银行、PE公司等金
融机构达成了合作意向,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包商银行托管产品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客户资产管理
计划、信托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及私募基金等。包商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
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1、坚持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确保我行托管业务严
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2、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
3、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
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托管业务实现发展战略。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包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由总行内审部门、资产托管部内设监察稽核中心及资
产托管部各业务中心共同组成。总行内审部门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总行资产
托管部监察稽核中心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中心,对各中心、
各室、各岗位、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各中心、各室在各自职责
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贯穿
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一切业务、管理活动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
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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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部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
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必须实现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
完整。
(5)有效性原则: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包商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变
化进行适时修订;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
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的操作
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基金托管部内部设置独立的负责稽核
监察部门专责内控制度的检查。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
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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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公楼 15 层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电话 010-58162950 传真 010-58162951
联系人 展璐
2、其他销售机构
1)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客服电话 95352 网址 www.bsb.com.cn
2)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 799 号 3 号楼 9
楼
联系人 云澎
客服电话 95156 转 6 或 400-66-95156 网址 www.tonghuafund.com
转6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
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机构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9
注册地址
层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
办公地址
公楼 15 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联系人 伍军辉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282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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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联系人 陈颖华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二
住所及办公地址
办公楼 8 层 10 室
法定代表人 崔劲 联系人 于亚楠
电话 010-85207381 传真 010-85181218
经办注册会计师 文启斯、杨丽
四、基金的名称
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创造稳定的、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
1、现金;
2、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
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在不改变
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本基金可参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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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监管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主要经济指标(包括:GDP 增长率、国内外利率水平及市场预
期、市场资金供求、通货膨胀水平、货币供应量等)分析背景下制定投资策略,
力求在满足投资组合对安全性、流动性需要的基础上为投资人创造稳定的收益
率。
1、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央行货币政策、短期市场流动性状况等因素对货币市场
利率曲线走势进行综合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动态地调整组合的久期。当市场利
率看涨时,适度缩短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即减持剩余期限较长投资品种、增
持剩余期限较短品种,降低组合整体净值损失风险;当市场利率看跌时,则相对
延长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增持较长剩余期限的投资品种,获取超额收益。
2、类属配置策略
作为现金类管理工具,本基金会在综合考虑基金规模波动的基础上,综合考
虑各类属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水平等因素,动态地进行配置。
3、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层面,基金管理人将在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通过分析
各类属的相对收益、利差变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类属配置比
例,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能给组合带
来相对较高回报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给组合带来相对较低回
报的类属,借以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4、回购策略
本基金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机会通过循环回购以放大债券投资
的收益。该策略的基本模式是利用买入债券进行正回购,再利用回购融入资金购
买收益率较高债券品种,如此循环至回购期结束卖出债券偿还所融入资金。在进
行回购放大操作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债券正回购的有关
规定。基金管理人也将密切关注由于新股申购等原因导致短期资金需求激增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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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过逆回购的方式融出资金以分享短期资金利率陡升的投资机会。
5、收益率曲线策略
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动态变化以及隐含的即期利率和远期利率提供
的价值判断基础,结合对当期和远期资金面的分析,寻求在一段时期内获取因收
益率曲线变化而导致的债券价格变化所产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将比较分析子弹
策略、哑铃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表现,构建优化组合,获取合
理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
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
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
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
估其内在价值。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
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税后利率。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现金管理产品,产品性质上与银行活期存款有
着很强的相似性。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活
期存款税后利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
公告,而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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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
1 固定收益投资 79,812,238.94 50.90
其中:债券 79,812,238.94 50.90
-
资产支持证券 -
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2,119,449.57 26.86
4 其他资产 34,874,070.86 22.24
5 合计 156,805,759.37 100.00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5.76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7,839,876.08 5.27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
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序 融资余额占基金资
发生日期 原因 调整期
号 产净值比例(%)
1 2017 年 10 月 10 日 23.08 巨额赎回 1 个交易日
2 2017 年 10 月 17 日 25.42 巨额赎回 1 个交易日
3 2017 年 10 月 24 日 23.05 巨额赎回 1 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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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8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3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有超过 120 天的情况。
3.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净值的比例(%) 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28.28 5.27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
2 30 天(含)-60 天 26.8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6.74 -
天的浮动利率债
3 60 天(含)-90 天 30.2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
4 90 天(含)-120 天 6.7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
5 120 天(含)-397 天(含) 3.3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
合计 95.46 5.27
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有超过 240 天的情况。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4,998,057.41 16.8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4,998,057.41 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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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企业债券 - -
5 14,994,887.20 10.09
企业短期融资券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39,819,294.33 26.78
8 其他 - -
9 53.68
合计 79,812,238.94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10,024,649.99 6.74
动利率债券
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元)
值比例(%)
17 南京银行
1 111787040 200,000 19,934,098.18 13.41
CD161
17 平安银行
2 111711479 200,000 19,885,196.15 13.37
CD479
3 170204 17 国开 04 150,000 14,973,407.42 10.07
4 130213 13 国开 13 100,000 10,024,649.99 6.74
17 首钢
5 011771021 100,000 9,998,099.10 6.72
SCP008
17 中化工
6 011759106 50,000 4,996,788.10 3.36
SCP005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
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
0
次数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518%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391%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
0.0770%
值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况。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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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
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
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9.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989,975.94
3 应收利息 856,357.40
4 应收申购款 14,027,737.52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34,874,070.86
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业绩比较
净值收 净值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 基准收益
阶段 ①-③ ②-④
益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自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7 月 21 1.0642% 0.0075% 0.1574% 0.0000% 0.9068% 0.0075%
日)起至 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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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31 日
2017 年 1 月 1 日- 3.5546% 0.0063% 0.3506% 0.0000% 3.2040% 0.0063%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自合同生效日 4.6566% 0.0069% 0.5085% 0.0000% 4.1481% 0.0069%
(2016 年 7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仲裁费等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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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H=E×M÷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各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M 为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M 最高不超过 0.25%)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本基金当前份额类别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M 为 0.25%;若新增份额类别,具体
销售费用标准以届时公告为准。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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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更新招
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
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经办
注册会计师的资料。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基金的业绩” 部分,说明了基金合同生效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7、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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