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惠添益货币:关于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6-07-22
银华惠添益货币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 7 月 2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惠添益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11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7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 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银华惠添益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摘要》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摘要》”)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5】211 号 自 2016 年 7 月 11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 止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验资机构名称 伙)北京分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6 年 7 月 19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7,335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不含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260,040,702.11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7,115.84 有效认购份额 260,040,702.11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7,115.84 合计 260,047,817.95 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利息转 0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份额,单位:份) 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基金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利息转 0 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 份额,单位:份) 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 是 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 2016 年 7 月 21 日 期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 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 间为 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 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 的 查 询 和 打 印 , 或 通 过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网 站 ( www.yhfund.com.cn ) 或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