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1-10-18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2021年10月18日起,对旗下部分
    
    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
    
    并根据法律法规更新对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基金名称 类基金份额简称 类基金份额代码
    
    C C
    
    华安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逆向策略混合
    
    C 013638
    
    华安媒体互联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媒体互联网混合
    
    C 013620
    
    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华安安信消费混合
    
    C 013686
    
    金
    
    华安动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华安动态灵活配置混合
    
    C 013619
    
    金
    
    华安大安全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华安大安全主题混合
    
    C 013618
    
    投资基金华安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策略优选混合
    
    C 013655
    
    华安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智能生活混合
    
    C 013621
    
    华安智能装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华安智能装备主题股票
    
    C 013622
    
    金
    
    二、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1、上述基金根据是否收取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等,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
    
    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
    
    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
    
    额。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对于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而言,A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
    
    种方式办理申购与赎回,C类基金份额仅可通过场外方式办理申购与赎回。
    
    具体内容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上述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类基
    
    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
    
    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3、上述基金C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1)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赎回费率如下:
    
    基金份额类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 )
    
    Y
    
    天
    
    Y<7 1.5% 100%
    
    类基金份额 天 天
    
    C 7 ≤Y<30 0.5% 100%
    
    天
    
    Y≥30 0 /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各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上述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的0.6%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4、投资者可自2021年10月18日起,办理各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
    
    三、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渠道
    
    1、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成立日期:1998年6月4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88-50099
    
    传真:021-58406138
    
    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传真电话:(021)33626962
    
    联系人:谢伯恩
    
    2、代销机构
    
    (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如有销售机构新增办理上述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
    
    关公示信息为准。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修改内容
    
    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对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增设基金
    
    份额以及法律法规更新的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1年10月18日
    
    起生效。届时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将相应根据基金合同的
    
    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五、重要提示
    
    1、此次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根据法律法规更新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已履行了规
    
    定的程序,修订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
    
    定。
    
    2、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