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海外债:关于调整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2020-05-18
华夏收益债券C(QDII)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 定自 2020 年 5 月 19 日起调整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1061(人民币)、001065(美元现汇)、001066(美元现钞), 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1063)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 2020 年 5 月 19 日起,本基金 A 类、C 类人民币份额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 定期定额申购)申请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 10 万元,A 类美元份额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 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金额应不超过 15,000 美元。如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 期定额申购)金额超过上述规定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 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