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海外债:关于调整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2020-03-30
华夏收益债券C(QDII)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海外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定期定额 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 自 2020 年 3 月 30 日起调整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 申购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 2020 年 3 月 30 日起,本基金 A 类、C 类人民币份额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 申请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元,A 类美元份额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金 额应不超过 1500 美元。如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金额超过上述规定限制,本基金 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 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